是否“欺凌”,咋没问问孩子啥看法?

2016年12月16日 13:37   来源:南方网   张全林

  近日,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校园欺凌”一事引发社会热议。(12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

  此前报道的《中关村二小男孩遭同学厕所垃圾筐扣头》一事,当事学校中关村第二小学昨天发布《关于“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首次还原基本经过及调查情况。学校方面称该事件为“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并表示对该事件发生“深深自责”,对给学生及家长带来的伤害“深表歉意”。

  在事后调解过程中,明明的家长坚持要求认定两名学生为校园欺凌行为,且书面提出将两名同学的行为定性,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采取矫正措施予以惩戒,涉事孩子的家长要当面宣读书面道歉,承担部分治疗费用等诉求。经校方与3名同学家长反复沟通,亮亮及其家长向明明及其父母当面致歉,军军家长也对孩子不当行为进行教育,但亮亮和军军的家长不认可此事是校园欺凌行为,更不是施暴行为,故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围绕“欺凌”事件,家长态度坚决,校方费心调解,媒体各执说辞,热闹嚷嚷,但唯独没听到孩子们的声音。

  这种现象,说怪也不怪。家长疼孩子,这个是没啥说的。但疼孩子,并不等于尊重孩子,要真尊重孩子,就应给孩子话语权。

  在笔者年少时,也是给同学打过架的。作为家长,不乏有护短的,但也有不管三七二十一“不讲理”怪自己的孩子的。当自己有了孩子之后,却无意中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当作为家长的双方,为了孩子之间的“战争”还在不依不饶之时,刚打过架的孩子又在一起玩耍了。

  小孩子是不记仇的,那么作为家长的长辈应该抱持什么态度,用什么样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孩子之间的干仗,似乎并不难决断取舍。家长之间的欺凌之争,真的有意义吗?

  经学校多方调查、了解,明明和军军、亮亮属于正常的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

  国家之间和为贵,邻里之间和为贵,同学之间当然还是和为贵。媒体的发声,也不应该偏离这一主线。如果硬让一个孩子在今后生活中多出一个或几个的敌人来,到底是爱孩子啊还是害孩子啊。作此选择,不需要太高的智商。

  按照校园欺凌问题权威专家的解读,衡量此事件是不是欺凌,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标准,但如果说是“学生间打闹”,要素之一是“被开玩笑者”在感情上接受这种行为,不会产生心理上的痛苦。从当事学生描述看,“被开玩笑者”心理上是不接受的,并且是不是校园欺凌也不能由学校单方面定义,而应该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关注。

  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是容易做到的。但化繁为简,把问题处理得符合长远利益,却需要智慧。

  今年11月,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多项措施,要求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要真正重视落实,形成良好、密切的联系与互动,强化家庭教育责任,补齐家庭教育短板,都是应该的。

  但小学生把厕纸篓扔到同学头上,这种行为是嬉闹,还是欺凌?恐怕法律也不好明定。再完善的法律,也不可能把学生间的嬉闹与心理接受程度界定准确,您说是不是?

  把这类纠纷解决妥帖,还是要靠眼界和胸襟。不错,涉事的家长、老师、学校乃至社会各界都是这堂课上的“老师”,一言一行都被孩子们的目光聚焦。但如何当一个称职的老师,才是更重要的。这才是更高层面上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担当,才是向孩子们传递正能量。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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