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教育部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与研讨会在南京大学举行,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教育厅领导和来自75所部属高校的分管校长参加研讨。部分高校呼吁,相关部门要出台政策,规范人才的无序流动。(12月15日《中国青年报》)
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高校作为人才培育地和集中地,也不例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充分发挥效能,对于促进创新有重要意义。人才的合理流动,能够发生思想的触碰,触发出人才新的价值,实现社会智力的重新组合,优化配置。高校人才的有序流动,不仅合理,而且有必要。
但是,目前的高校在人才竞争上处于无序状态,很多中西部高校代表性的科研教授,都被发达地区和中央高校挖走了,对于这些高校而言,不仅丧失了科研骨干,造成了人才的流失,使得学科发展不健全,对于教学也是一种重大的损失。教育资源在分配上本来就不均衡,“人往高处流”“孔雀东南飞”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均衡,制约了中西部高校的发展,也影响了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高校人才作为科研人才,对地方的发展是有巨大推动作用的,而智力的流失,影响了当地的发展潜力和活力。
对于高校而言,除了科研,教学也是很大的一块。虽然很多高校在“十三五规划”中,都指出要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虽然提到了“教学”,但是实质上,科研仍然是大学教师考核的主要标准。这些被挖走的高校人才,大多都是因为出色的科研能力,有的甚至是专职的科研人才,不负责教学。有些高校会因为新引进的人才而申请相应的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这本身不仅增加了负担,还易造成教学质量的下滑。掠夺人才是需要成本的,但高校的资金投入毕竟是有限的,这些有限的资源没有投入到真正的教学和科研中,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同时因为人才的出走,也会造成流出高校教学人才的短缺和学生情绪稳定,特别是对于硕士、博士阶段的教学来说,教师的出走损害了教学、学术和科研的质量。
人才的无序流动,不利于教师潜心的治学和科研。与其挖空心思去挖别的单位人才,不如搞好本校的制度建设和科研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本校教师的创新力和活力,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培养本校的高校才人;与其担心高校人才被挖走,不如创造条件让人才心甘情愿留下来,给予人才应得的尊重,让人才能安居乐业,潜心事业。
教育部出台的一系列意见,尊重了高校人才流动的权利,是符合市场配置需求的。但同时也强调了这种流动要合法合规,旨在避免市场配置的失灵。高校的人才流动,需要引导,那样市场机制才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对于高校人才而言,出众的科研能力培养离不开教学的支撑,高质量的教学是科研的强大动力,高校不能忽视课堂中师生相互启发的作用,同时科研也是教学的支撑。高校在招纳人才的时候应该要综合考量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同时还需要培育一个良性的、公平的竞争环境,一个健全的、合理的资源配置,一个公正的、健康的考核制度。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