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治霾资金 重在强化透明度

2016年12月14日 07:35   来源:长沙晚报   何勇

  12日,财政部发布《防治大气污染必须堵住资金流失漏洞——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布对京津冀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从检查结果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较为突出。(12月13日《长沙晚报》)

  上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没有专门用于治霾工作,而是遭到地方政府的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这显然会让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无疑也是一些地方治理大气污染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的现实情况下,地方政府还没有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治霾工作,而是挤占挪用等。毫无疑问,这显示了一些地方政府在治理雾霾上缺乏决心,对空气污染的现状和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但从深层次角度说,上亿元治霾专项资金遭到挤占挪用,实质上是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出了漏洞,才给了地方政府可乘之机。治霾资金被挪用,其实是专项资金频频遭到地方政府违规使用的冰山一角,只不过由于治霾资金因其特殊性而万众瞩目,而这笔资金竟被挪用,显然直接刺痛了大众的敏感神经,才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每逢审计部门开展“审计风暴”,都能审计出一些地方政府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比如,安居工程资金都已经成为“屡审屡犯”的顽疾,2014年93.83亿元安居工程资金被地方政府违规使用,2015年超过20亿元安居工程资金被地方政府违规使用。

  如何用好治霾专项资金,确保包括治霾资金在内的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首先,必须强化专项资金、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信息有必要及时对公众公开,要向老百姓交底,接受社会监督。相比较而言,治霾专项资金有没有用于治霾,或者地方政府在治霾上花了多少钱、都花在什么方面,当地群众最熟悉,更容易监督。

  其次,加强和完善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查、拨付,这需要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同步监管、监督。特别是随着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用于环保、大气污染防治上的公共资金、专项资金越来越多,越要防止违规使用情况的发生。

  再者,必须加大对地方政府违规使用专项财政资金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提高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才能遏制地方政府违规使用治霾专项资金的冲动。既然财政部已经详细通报了地方政府挤占挪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情况,那么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纪检部门要成立专案组,追回被挪用的专项资金,进行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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