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打赏”游戏主播 应设置“打赏”资金封顶规则

2016年12月13日 08:5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据报道,43岁的许某家境贫寒,租住在浙江丽水一间农民房的地下室。然而,今年10月7日至11月27日,14岁的儿子小明“打赏”5名游戏主播,花了30770元,直至刷到储蓄卡只剩下0.15元才停止了这场疯狂的打赏。

  【短评】上初中的儿子将父母积攒多年的血汗钱打赏给网络游戏主播,暴露出网络打赏规则的漏洞,需引起足够重视。打赏网络主播的是未成年人,从法律上讲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游戏运营方在设计游戏打赏规则时,理应关闭未成年人账号的打赏功能。此外,从监管层面,也应设置相关打赏资金封顶规则,完善法律法规,以此规范相关网络打赏行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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