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要多予少取

2016年12月09日 09:33   来源:新华社   王新明 向定杰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再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提出重要遵循。

  生态文明之于中国,既古老,又现代。我国自古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如今,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而且是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环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美丽中国”正由蓝图变为现实,全球生态安全的“中国力量”“中国贡献”举世瞩目。

  然而,我国环境保护总体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资源攫取过多、反哺太少,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挑战犹在,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资源环境多予少取,通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架起桥梁,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环境。

  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要立足国情、实事求是,加快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拓展绿色发展新空间、增强绿色发展新动力、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

  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各级政府应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严格遵守环保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硬约束,坚持依法行政。环保监督执法应从严从重,对环境违法行为要敢动真格的,不能止于“纸上问责”。

  心态往往决定着生态。在制度激励和法律约束之外,更应着力破除“GDP至上”的政绩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更多的绿色财富和生态福利。

  “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每一个人都是未来大自然的托付者,都应自觉遵守生态文明制度和法律法规,形成生态共识,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让社会充满生态文明的生机与活力。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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