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距离”要法定,民警开枪才安全

2016年12月07日 07:52   来源:红网   吴关龙

  日前,公安部网站公布了新修订《人民警察法》(草案稿)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稿与现行的《警察法》相比,不仅首次提出针对“袭警”的处理方法,还新增了使用武器的5种情形。

  笔者认为,新《警察法》就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相关规定,无疑为警察依法使用武器提供了法律支撑,这对于有效打击暴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警察执法权等具有重要意义。但笔者新法中“持有武器的人民警察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拒不听从该人民警察保持安全距离的指令,或者接触其武器时,有权使用武器”的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为此,笔者分别向警队射击教员、律师进行请教。他们认为现行法律对“安全距离”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有的说是1.5至2米;有的说是3至5米;也有的说是一肩之长等等。总之说法不一,非常模糊。

  正是由于对警察使用武器“安全距离”的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就可能导致人民警察在具体实践中对使用武器感到患得患失、举棋不定,其结果往往会延误了果断出手的最佳战机,有的甚至威胁到警察的自身安全。

  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依法使用武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民警对“安全距离”把握是否准确,其实涉及民警使用武器合法性问题。换句话说,人民警察在“安全距离”内使用武器就合法,而超出“安全距离”使用武器就是不合法。可见,法律对“安全距离”是否有明确界定,对民警准确使用武器是何等重要。

  我们不能等到警察开了枪,嫌犯被击毙了,引起舆情危机再来讨论“安全距离”的问题,再来分析民警使用武器是否在“安全距离”之内。

  在笔者看来,法律在“安全距离”的界定上,唯有根据违法犯罪人员是否赤手空拳、是否持有管制刀具、是否持有枪支、炸药等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安全距离”规定,才能给民警依法使用武器,提供足够的法理支撑。只有如此,才能确保人民警察精准把握最佳时机,果断出手,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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