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信访难题要给基层政府减压

2016年12月07日 07: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朱恒顺

  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考核评价机制,至少让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不会再为辖区内居民的上访承担不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属于基层政府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则要坚决为基层政府“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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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岳池县镇裕镇半沟村68岁村民杨天直被非法截访致死事件余波未了,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开始热映,这部电影直面当下,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基层治理特别是信访问题的关注。

  当下,绝大多数在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不管经济发展压力多大,稳定工作肯定都是丝毫不敢马虎的。信访特别是反复的越级上访则是让他们最头疼的事情。然而在很多地方,都存在越级上访甚至反复到北京上访的现象,有的上访人员甚至长年居住在北京,反复到各个中央国家机关上访,这也是非法截访的导火索之一。

  一个不得不回应的问题是:问题缘何没有化解在基层?破解信访难题的最根本路径是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当前,在不少地方,信访问题却呈明显的“倒金字塔”模式,虽然县、乡两级都设有信访部门,但往往上访者极少,不少人一有问题就到省里甚至北京,有的人甚至是到了北京上访后,基层政府才知道他有诉求要解决。

  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不少基层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对于解决复杂问题和诉求的积极性不高,能拖就拖;第二是不少上访者深谙上访之道,他们认为只有越级上访,才能对基层政府制造必要的压力,逼迫其解决问题。

  当然,在有些地方,基层政府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不高,并非是完全不重视民众诉求,还可能与解决问题的资源有限相关,也可能还有更加复杂的原因。

  讲一个真实的例子:在皖北一个城市,有一位铁路系统职工,提出让铁路部门解决自己子女就业,但是这项诉求已没有政策依据,原来他所工作的铁路企业都已不存在,于是就反复到北京上访。由于上访者已退休,地方执行信访属地管理原则,要求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处理好这一问题,但问题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如何满足上访者的诉求?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当地居委会采取了全天专人盯防策略,阻拦他到北京上访。

  因此,解决信访难题,根治反复上访的顽疾,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就是要给基层政府减压。要全面取消对基层政府不合理的信访考核和要求。上访是普通公民的一种权利,到哪里上访,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基层政府都无权限制。不管在什么时候,要求基层政府必须把上访者限制在本地,都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在各种不合理的考核和要求下,基层政府可能就会采取违法手段限制上访,这反而容易使矛盾复杂化。

  解决信访问题,基层政府当然要冲在前线,必须时时察民情、化民怨、解民忧,但是,如果基层政府已经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了,就不应当再承担额外的责任,更不应当给其增加不合理的负担。如果对基层政府进行信访监督,重点也应当关注是否存在怠于履职或者侵害民众权利的行为,而不是辖区内是否存在越级上访、非正常访现象。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考核评价机制,至少让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再为辖区内居民的上访承担不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属于基层政府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则要坚决为基层政府“减负”。

  县级政权处理信访问题的基础作用应得到强化。任何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全面的调查核实,在绝大多数时候,到北京上访只是一种“施压”。中央部门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对上访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因此,必须通过完善法律,强化县级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在解决信访问题上的基础作用。

  属于司法问题的,一律由司法机关解决。在司法程序终结前,原则上不应当受理相关上访,更不应当以此考核基层政府或者对其施压。不属于司法问题的,则由政府部门协调解决。要大力提升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快速化解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尽量采用听证、说理、公开等手段,促使各方达成共识,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至少,在县级层面上,要有一个平台让上访者把诉求充分地说出来,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要在这里平等地和上访者进行交流、说理甚至论辩。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对待民众诉求,对于信访中的“老大难”问题,则可以开展特定问题调查、质询、听证等,对于有关部门存在不积极回应民众诉求、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可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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