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嬷嬷”们为何能进入幼儿园?

2016年11月28日 14:24   来源:南方网   郭元鹏

  就河北深州市大疃社区幼儿园体罚孩子的一段不良视频一事,河北省深州市教育体育局11月26日晚间通报称,已对幼儿园做出停业整顿处理,涉事的3名保育员被警方行政拘留。(11月27日《中国新闻网》)

  深州市教育体育局的通报语言很是“委婉”。对于这起事件,他们一直使用的是“体罚孩子”四个字。其实,问题比“体罚孩子”要严重得多。可以用“道德沦丧”、“心理变态”来形容。通过视频可以看出,几名工作人员,将孩子悬空在窗户上,一边吓唬,一边揉脸,一边拍照,一边大笑。孩子的惊恐声,孩子的哭泣声,孩子的求饶声,丝毫不能换来她们的同情心,反而更加刺激了变态欲望。

  假如说,这段视频没有被放在网上,谁能知道孩子遭遇了如此非人的折磨?假如说,这段视频不是媒体挖掘出来,当地教育部门还会责令幼儿园停业整顿吗?涉事的3名保育员还会被警方行政拘留吗?

  我们相信的是,这3名保育员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也相信的是,这家幼儿园一定会真心地整改。问题是,此类劣迹行为是不是也能因此而终结?很显然的是,对于这类事件的处理,我们走在了一个“民不告官不究”的层面,走在了“查了这一起还有另一起”的层面。如果仅仅是这样的滞后管理,何来幼儿园安全的春天?我们更想知道的是,被悬空在窗户上的孩子,如果一旦掉落下去,这样的悲剧该如何追责?该如何规避?

  对于幼儿园里的此类人员,我们的社会上有一个很好的说法,叫“容嬷嬷”。这些人就像《还珠格格》里的“容嬷嬷”一样,她们心灵是变态的,她们思想是龌龊的,她们把自己的“刺激”建立在了别人的“痛苦”之上。回望这几年发生的幼儿园虐待孩子的事件来看,其采用的手段是极其恶劣的。有的让孩子互相打嘴巴;有的让孩子脱光了罚站;有的用针头扎孩子的屁股;有的把孩子头朝下插在垃圾桶里;有的则让孩子喝自己的尿液。这已经不是教育方式方法不当的问题了,而是一种变态的虐待。

  事后的打击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也相信,这样的“容嬷嬷”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会被赶出幼儿园。去年某地一位幼儿教师就因为恶劣的手段,而被当地教育部门实施了“终身禁止从事幼教事业”的处罚。可是,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究竟该如何让“容嬷嬷”们走不进幼儿园?

  幼教事业是一个牵涉千家万户的基础事业,在培育幼教人员的时候一定要把道德、品德、素质放在第一位。在招录从业人员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个人的道德品质,是不是存在心理问题,比教育教学质量更重要的是,不能让“容嬷嬷”、“灰太狼”、“狼外婆”成为幼儿园里的隐患。

  当务之急需要做的事情是,要组织一次详细的调研查访,将那些已经进入到幼儿园里的“容嬷嬷”赶出幼儿园。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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