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唯有立法 方能长远发展

2016年11月24日 09:43   来源:人民日报   刘 阳

  近期文化行业最令人振奋的事,莫过于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于正值黄金发展时期的中国电影产业来说,这部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的法律,意味着中国电影将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也正是因为这样,《电影产业促进法》也被许多人称为“中国文化产业第一法”。

  2002年电影产业化改革以前,中国电影的制作、发行、放映等环节均由几大国有电影制片厂牢牢把握,社会资本无法参与电影行业的任何环节。而2002年电影产业化改革启动后,行业准入门槛降低,社会力量大量涌入,迅速刺激了中国电影行业的崛起。2002年全国电影总票房还不到10亿元,2010年即突破100亿元。这个速度,在世界电影史上也绝无仅有!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电影产业促进法》进入了草拟阶段。

  为什么要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半个多世纪前发生在美国好莱坞的派拉蒙判决为这个问题提供了参考答案。

  从默片时代开始,以派拉蒙公司为代表的好莱坞大片厂就对电影工业的制作、发行、放映拥有垂直垄断的权力。大片厂用自己的院线放映自己制作发行的电影,小制片公司则由于没有发行和院线资源,无法让自己制作的影片与观众见面。久而久之,当时的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体量日益庞大,而小制片公司的生存则难以为继。对观众来说,能够在电影院看到的也只有八大电影公司制作、发行和放映的影片,这无疑在客观上造成了电影的类型单一和供不应求。

  1948年5月,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反托拉斯法对“派拉蒙案”做出裁决,要求制片公司放弃电影发行和电影院放映的业务,改变了好莱坞的电影生产、发行和放映模式。这一判决很好地保护了独立制片公司和制片人的权益,极大地鼓舞了他们的积极性,越来越多的电影在美国各大院线与观众见面,美国电影工业得到空前的发展。

  电影产业的发展必须有法可依,必须通过法律法规培育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这是世界电影巨头好莱坞近几十年来发展的经验,也是它为中国电影产业下一步发展带来的重要启示。环顾当下,中国电影产业尽管正处在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阶段,生产力空前活跃,作品空前多元,但电影市场仍然面临产业升级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而健全法治,有法可依,则是维持市场秩序、实现有序管理的不二途径。

  毫无疑问,《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为中国电影产业带来深远的影响:它要求将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电影产业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它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降低电影行业准入门槛,调动全社会参与热情,激发市场活力;它要求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的扶持力度,对电影产业给予立体的制度支持;它通过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管措施,细化监管程序,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它要求明确电影的正面导向作用,维护观众合法权益,鼓舞创作热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电影产业促进法》是我国文化产业的第一部法律,但它绝不应当是唯一的一部。事实上,和电影产业一样,我国文化产业其他领域也亟须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化管理,这既是由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决定的,也是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决定的。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相信《电影产业促进法》也将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对文化产业领域的立法工作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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