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21日下发,根据“实施意见”,本市有望实现职工可带薪休假亲自照顾病重甚至临终父母;社区医院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拟纳入医保报销;单位食堂要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实现老人就近和营养用餐;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一个社区。(11月22日《北京晨报》)
父母病重甚至临终,子女本应侍候在旁,但要想做到这一点仍存在诸多不易,一是因为子女大多没时间,二是经济上可能存在较重的负担。假如这些问题无法化解,更多子女就会感到有心无力。因此,政府出台文件促进职工带薪照顾病重或临终的父母,可谓看准了做子女的难处。
但也要看到,政府推行这一举措,主要通过经济补贴、服务支撑和技能培训等方式来实现的,并侧重于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发放护理补贴。也就是说,职工照顾父母,政府所直接影响的“薪资”,最多不过是子女脱产照顾时期的一部分政府补贴而已,职工是否能够完全“带薪”照顾父母,主要还得看用人单位在这方面的态度和做法。
进一步而言,“有钱”只是能不能在家的一个方面,“有时间”才是关键因素。两方面缺一不可,且两方面同时指向一个问题,即职工带薪休假这个老大难题。假如连带薪休假都难以实现,带薪照顾父母就更加无从谈起。这说明,此政策虽好,若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也难以落到实处。
除此之外,社会环境也将对这一举措的实施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譬如居家护理是否能纳入医保报销,将决定养老经济负担的大小,家庭医生制是否建立健全,将影响到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从效率上讲,社会一揽子解决区域内的养老共性难题,比单靠每个家庭各自解决要划算得多、高效得多。也就是说,子女能否在家,在家能否照顾好父母,离不开社会养老服务作为坚强后盾。
在传统认识当中,养老多是家庭内部事务,但随着服务型社会的建立,社会应该也能够承担起更多养老责任。某种程度而言,职工能否带薪照顾父母,不仅取决于职工有没有孝心和能力,更取决于配套政策是否健全,用人单位是否理解与配合、养老社会化服务是否到位等因素,因此落实带薪照顾父母政策,既需要家庭和个人努力,更离不开社会的多方支持。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