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上的“国家实验”

2016年11月22日 09:0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以国家战略为崇高使命,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主题,以开放倒逼改革为推进思路,以发展模式转型为主要任务,以防范风险为约束条件,“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通过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为国家战略的推进做了成功探索,为中国参与更高水平的国际竞争提供了有益经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一年后,中央将自贸区战略扩大到广东、天津和福建,形成从北到南各具特色的发展新格局。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生动实践,浓墨重彩地印证了改革开放正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

  以负面清单管理改革为核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释放改革新红利。负面清单模式要求政府在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宽进”以后的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促使以审批制为主的政府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提高开放环境下的政府监管水平,做到放得更开、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以加快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重点,改革贸易监管制度,拓展开放新空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围绕创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这一目标不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便利化监管制度,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开展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推进贸易功能拓展和新型贸易发展,各项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叠加效应日益显现。

  以法治保障为底线,推进金融创新,防范管控潜在风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坚持以宏观审慎、风险可控为前提,以自由贸易账户为载体,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建立完善金融监管和防范风险的机制,为金融开放创新提供“压力测试”。

  以系统集成制度创新为目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成果,催生改革倍增效应。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没有制度创新,谈不上先行先试,也就谈不上可复制可推广。与以往改革往往有优惠政策不同的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没有特殊政策,只有任务清单,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的责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及各部门的专业监管制度等基本制度。自贸试验区依托浦东扩区后,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改革扩展到一级地方政府,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符合、与开放型经济体系相适应的一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全面启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开放再突破,制度创新上水平的“国家实验”,其复杂性、艰巨性可谓前所未有。这就要求始终把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贯穿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实践中,使自贸区改革实践能够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作者为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摘编略有改动)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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