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甩穷帽早提拔”的心态下,压缩时限,忽视实效,这种脱贫要不得
近日,笔者在中西部省区一些贫困县采访,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标语:“白加黑、5加2,三年活要一年干”“奋战360天,甩掉贫困帽”。当问及当地政府能否在“十三五”期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时,回答非常一致:我们不但要如期脱贫,而且要力争提前一至两年甚至三年脱贫!
信心满满、热情高涨是好事,但有些地方一些现象却引人忧思。修路时,不顾质量地加快工期,留下“豆腐渣工程”的隐患;招商时,抓到篮子都是菜,不考虑污染问题;抓项目,重视眼前的种养项目多,对长远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配套下功夫不够……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必须警惕“脱贫急躁症”,不能搞“泡沫式”脱贫。
究其原因,与地方官员急功近利的三种心态有莫大关系。其一,为了“抢头彩”,引起高层的关注。一位官员跟笔者说,“一般来讲,高层重视什么,地方就狠抓什么。提前脱贫,就会引起上面关注;最后脱贫,说不准还挨批评。”其二,担心如果按原定计划脱贫,万一到时考核通不过,就没有补救的机会。现在都是第三方考核,为了预防考核不过,许多地方都会打些提前量;其三,早日甩掉贫困帽,争取尽快提拔重用。当下,对于贫困地区的干部使用,有“贫困不摘帽,领导不提拔”之说,于是一些贫困县领导就纷纷提前争甩“贫困帽”,以图早日提拔。在这些心态诱导之下,脱贫时限不断被挤压,脱贫实效也就跟着缩水了。
纠正这些急功近利的心态,需有科学考核的指挥棒。笔者在广西采访时发现,贫困摘帽有激励,但退出标准非常严,有一系列的硬指标,既要考核经济指标,更要考核生态等综合指标,对一些特别困难的地区,还实事求是地采取有差别的考核。只有这样,才能扭转脱贫攻坚中急功近利的不良倾向,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形式主义和不良现象。
扶贫脱贫来不得半点花架子。脱贫攻坚,需要更大的决心,但更需要一颗实心;需要超常规的力度,但更需要合实际的精度。惟其如此,才能履行我们的庄严承诺,换来贫困群众的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