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获悉,北京市46个政府主管部门首次联手,重拳治欠薪。今后,恶意欠薪的失信企业,将被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其新项目立项、用地手续、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全部“叫停”。今年年底前,建筑企业农民工将启用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分账拨付,由银行代发。(11月16日《北京日报》)
年关将近,各种讨薪风波再次扎堆上演,各地有关部门也纷纷开启强力维权模式,一面对辖区内所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一面集中多部门“火力”开始帮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兄弟讨薪。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带有极强时段性的工作模式。
应该承认,这种多部门联手集中讨薪的模式确实保护了一大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着实为不少农民工讨回了公道,挽回了“血汗”。但是,在笔者看来,与其每年都要在年终岁末之时靠这种多部门联手集中讨薪的办法来维护农民工权益,倒不如有关部门联起手来,在农民工工资日常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用强硬的制度执行从根本上随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为了有效建立农民工工资日常保障制度,北京市此次拟定或计划出台了进场农民工必须实名制并强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以及建立农民工工资兜底专项保证金等制度和措施,并且计划于2020年基本实现无拖欠的目标。措施可谓具体,目标亦值得期待。
不过,再好的制度如果想取得预想的实效,也必须依靠强有力地贯彻和执行。若执行不力,并且缺乏后续监督与配套保障、惩戒措施的适时跟进,那么,再好的制度也将成为“白纸”一张。
而事实上,笔者的担心其实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仅就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专用帐户以及兜底保证金制度而言,恐也绝非北京市首创。早在若干年前,部分省市、地区以及行业便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个别地区甚至强令要求辖区内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其所属工程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银行帐户以及缴纳兜底保证金。但时至今日,执行效果却并不是十分理想。原因便是这项理应非常有力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被打了“折扣”。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