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公共空间安全问题何时才能上头条?

2016年11月15日 07: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陈方

  北方农村的枯井、南方农村的河塘,这些公共空间都存在安全隐患。城乡居民安全的受重视程度简直有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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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多个小时的紧急救援,还是没能挽救聪聪的生命。11月6日,河北蠡县这位6岁男孩随父亲到地里收白菜,不慎落入枯井,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和悲伤。

  农村枯井“吃”人,时有发生。略显残酷的是,小聪聪的悲剧引发空前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救援的规模“不同寻常”。先是村民自发组织救援队,专业救援人员及众多志愿者随后加入,100多辆救援车和工程车不计成本地日夜施工,这一切都彰显了“以生命为重”的人道主义精神。很难说是舆论关注才有了如此大规模救援,还是救援才引发了舆论的关注。这话听起来有些“刺耳”,但或许就是现实。

  悲剧发生后,很多人都问:枯井“吃”人的根源在哪里?这样的枯井为何无人监管?枯井究竟归哪个部门管?当地媒体采访多个部门,都不曾得到答案。水利部门表示“从政策上没有明确(枯井)由水利部门管。井的所有权是谁,谁来管,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农业部门也明确表示,“我们的管理没有涉及这(枯井)方面。”可以找到的相关规定只是说:“农村机井实行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现实中,机井管理和使用大都是村民自己说了算。由于封填废井会产生费用,村民很少主动封井。松散的管理为枯井杀人埋下了隐患。

  枯井的监管缺失是个老问题。舆论之前很少意识到废弃枯井也能成为公共安全隐患。枯井隐藏在田间地头,如果不发生事故,人们往往忽视它的存在。然而一旦它“吞人”,就要付出相当巨大的救援成本。主流舆论谈及“公共设施安全”,指向的多是城市。殊不知,农村的田间地头也是“公共场所”的一部分,常常被公众忽视。

  除了枯井,农村大大小小的河塘也是隐患重重。几乎每年夏季都有农村儿童溺亡的消息。与枯井“吃”人有所不同,儿童在河塘溺亡,除了家长“监护不力”的原因,也跟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相关。农村没有像城里那种有足够安全保障的公共运动场地,孩子只好利用一些“毫无雕饰”的天然资源。

  北方农村的枯井、南方农村的河塘,这些公共空间都存在安全隐患。城乡居民安全的受重视程度简直有天壤之别。

  与其他社会热点相比,枯井“吃”人、河塘“噬”人,这些悲剧很难有“刷屏社交媒体”的效应。城市公共场所发生的大小事故瞬间可以“上头条”,农村的公共场所发生的悲剧为何形不成舆论焦点呢?这种简单的类比未必恰当,但不能否认,舆论格局中“农村话题”依然缺乏话语权。同样的公共空间,不同的重视程度,是城乡二元格局的真实写照。

  仅仅隔了一个周末,“小聪聪”引发的舆论热潮已经逐渐冷却下来。就一条具体的生命而言,舆论应该继续追问“到底谁该为小聪聪的逝去负责?”但从“小聪聪们”的角度考虑,舆论更该追问:农村公共空间的安全问题到底何时才能上头条?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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