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牢”养老刺痛了谁的神经?

2016年11月11日 08:15   来源:中国江西网   王芳

  “起码在监狱,长病的话国家还管,有吃有喝的,比在社会上还强,我试着。”近日,潍坊青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抢劫案,嫌犯是一名65岁的老人,尚处在假释期内,而他再次实施犯罪确是为了能够“牢”有所养。(齐鲁网)

  老有所养自古以来就颇受重视,“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社会也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只是老有所养在某些地方却变成了“牢有所养”,尽管让人匪夷所思,却也让公众心酸。

  十七年的牢狱生涯,让李某与整个时代和社会严重脱节。出狱后,李某没有住处、没有朋友、没有收入,身体也越来越衰弱,儿子虽然孝顺,李某却不愿再拖累儿子,于是冒出“牢有所养”的奇葩想法,甚至为了重回监狱,不惜再次违法犯罪给社会添乱。李某选择以“牢”养老,看似是农村老人的无奈之举,又何尝不是对社会养老的莫大讽刺呢?不敢想象,当我们都要靠以“牢”养老时,其后果又会是什么呢?

  不得不说,故意犯罪,用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去追求以“牢”养老的人并不单单李某一人。曾经,湖南古稀老人付达信为“牢有所养”高调抢劫,北京青年李大伟为“病有所医”抢劫入狱……对他们来说,狱外生活意味着流浪与无助,而监狱则成了他们养老的“天堂”,似乎抢劫入狱和“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划上了等号。这样可笑的想法又刺痛了谁的神经?

  现今社会,刑满人员的生存问题一直是个困扰,尤其是刑满的老人,他们一旦出狱,无异于一次流放,再加之社会对他们的歧视,监狱成了他们向往养老的所在。其实,刑满人员如何生存,老人如何养老,这些问题必须找到答案,否则李某即便再次出狱了,“入狱养老”的故伎还会重演,甚至还会出现第二个李某,第三个李某。

  笔者以为,以“牢”养老是一场“杯具”,也深深地刺痛了养老神经。一言以蔽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势不容缓。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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