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院主动纠错就这么难?

2016年11月11日 07:15   来源:红网   郑建钢

  活了58个年头,仲伟兵头一次遇上这样的“乌龙”——他从没打过官司,却在2年前被法院执行局扣划了近3万元钱。他托人到法院反映情况,却被告知要等当年该案的“原告”前来指认。这一等,就是5个多月。 (11月10日澎湃新闻网)

  被划钱的仲伟兵的住址是江苏省沭阳县贤官镇贤北村,出生于1959年。被执行人“仲伟兵”判决书上所写的地址为贤官镇沙河村一组,也比被划钱的仲伟兵小8岁,虽然两人都在同一个镇,但属于不同村,两村的距离大约是4公里。虽然都叫仲伟兵,很明显,此仲伟兵非彼仲伟兵,法院把两个仲伟兵搞混了。

  让被划钱的仲伟兵感到郁闷的是,事到如今,沭阳县人民法院并没有承认错,而且还振振有词。该法院执行庭法官仲超表示,我们现在无法判断谁是被告‘仲伟兵’,仅凭年龄来核实身份,并不准确,只能通过让当年的申请执行人黄玉雷来指认,由于黄玉雷官司缠身,他“在我们这边五六个案件都是被执行人,欠别人很多钱,基本还不起了”,所以黄迟迟不愿来法院,“他不来,我们就没办法核实”。

  黄玉雷已经拿到了执行款,又欠了别人很多钱还不起,他不肯主动到法院来指认,这个很好理解。而仲法官的“他不来,我们就没办法核实”,实在无法让人理解,真让被划钱的仲伟兵的心“拔凉拔凉”的。如果黄玉雷一直不肯来,这个“乌龙案”就要这么一直拖下去了吗?

  只要查一查两个仲伟兵的身份证,差别很明显,上面的住址和出生年月都不一样,这个“错误执行”的问题马上就可以发现。但是,沭阳法院却不肯认错,更不肯纠错,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推给了申请执行人黄玉雷,而且就这么一直耗着,这让当事人情何以堪?

  平时,总是听说法院执行难,形形色色的老赖不但挖空心思逃避法院的执行,还挖空心思逃避法律的制裁,目的只有一个:有钱就是不还。现如今,法院由于执行不当,扣错了钱,却找种种借口,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目的只有一个:我们法院没有错,要错也是申请执行人的错。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的职责之一,是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院不但要执法,更要带头守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将会严重影响法院的公信力。

  何时把钱归还给靠种菜为生的仲伟兵?仲超法官的说法是“法院要不回来,怎么办啊?国家要承担责任。”他让仲伟兵去申请国家赔偿,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馊主意。与其申请国家赔偿,还不如有关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对造成这起“错误执行”的有关人员实施问责,使他们受到责任追究,同时,还要赔偿仲伟兵的一切损失。只有这么处理,这起“错误执行”才能得到最终解决。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