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幼女扔在法院,如此施压不靠谱

2016年10月28日 07:57   来源:红网   李忠卿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家住上海浦东的姜某夫妇来说,似乎房子更重要一些。因对动迁房析产判决不满,为了夺回房子并多要补偿,姜某夫妇在他人怂恿下,竟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执行局,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以此向执行法官施压。(10月27日《解放日报》)

  民间发生房产纠纷,这件事上诉到了法院,大家都必须用证据说话,而不是凭感情用事,一旦判决结果出来,败诉一方理应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执行法院的判决,这是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行为准则。

  当然,民众也有不服判决的权利,只要按照相关的程序,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毕竟我们的法制已经比较健全,法律会公正地保护每一个人。

  如此说来,不服法院判决,你是可以向法院“施压”的,但是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换言之,就是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而将不足一周岁的幼女扔在法院,以此施压或许能解一时心头之气,但是这种方式很冷血,已经离了谱、出了格,并伤害到了无辜的孩子。

  毕竟孩子还在襁褓之中,需要父母照看。这种施压方式很不人道,而且已经逾越了法律底线,相信法院不会坐视不管,并放任这种“要挟”行为。

  据闻,一些败诉者守法意识不强,经常将老人与孩子扔在法院,以为这样做,法院就会作出让步。试问,如果放任这种行为,法院岂不成了托儿所、敬老院?法院据此采取措施,对当事人依法拘留,我以为很解气。这件事也昭告世人,将孩子当作施压的筹码,很愚蠢很悲哀,谁想以身试法,拘留所就是你的归宿。真的是何苦作践自己呢?

  文/李忠卿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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