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决不会因官员退休而虚置

2016年11月10日 07:34   来源:红网   刘元华

  9日上午,国家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涉嫌受贿案在二中院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力军有期徒刑4年,罚金50万元。张力军当庭表示不上诉。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检方指控张力军受贿9笔,受贿时间长达15年,最早一笔在1998年,最后一笔则在2013年。从金额上看,最多一笔收受现金59.7万元,最少1万美元。(11月9日《法制晚报》)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不到”。因为受贿243万,退休已两年多的张力军仍然挨了“板子”,这一事实,既打破了心存侥幸者的幻想,又充分表明问责决不会因退休而虚置,警醒着党员干部,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其实,退休后被追责,并非是张力军的特殊“待遇”。据媒体报道,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光荣等,无不是在退休后落入法网。

  曾几何时,“捞够就退,退了就了”,成了一些干部所谓的“做官宝典”,他们总认为自己付出多、得到的回报少,总以为一旦退休,就可平安着陆,一切皆会既往不咎,便抱着侥幸心理,在临近退休之时放纵自我、勤“捞”致“腐”,或在退休后用权力的余威疯狂敛财。

  《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推进从严治党,要严管现职干部,也要严管退休官员。党和政府要把任期负责制转化为终身负责制,坚决把过去的是非对错彻查清楚,让“为官一任,担责一世”成为新常态,决不能因问题发生在退休官员身上就放任不管。

  “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退休官员更要“三省吾身”“日日掸尘”,心莫贪、手莫伸,严守底线、善保晚节,不踩纪律的“红线”,不碰法律的“高压线”。否则,就可能上演“老年入狱”的悲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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