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广告效应而大名鼎鼎的鸿茅药酒,到底是药品还是保健品?根据鸿茅药酒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备案信息,鸿茅药酒是药品不是保健品,产品类别为中药,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但鸿茅药酒从产品、营销包装等多个方面好似有意无意地弱化它的药品属性,而是当成保健品热卖。(11月8日《北京商报》)
前几年,市场上一些明明是保健品的产品,却被厂商刻意包装成包治百病的药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忽悠消费者的钱包。而现在,一些明明是药品的产品,却又被厂商刻意包装成保健品,目的当然也是忽悠消费者的钱包。提起鸿茅药酒,很多消费者都不会感到陌生,依靠全方位广告的狂轰滥炸,这家最早来源于内蒙古一个小县城的品牌,最终把自己打造成了国内知名的商标品牌,现在更是成为药酒类的主流产品、一家独大。
然而,不管是看电视广告,还是看药店门口的宣传海报,鸿茅药酒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地淡化和模糊自己作为药品的真实身份,而极力想让消费者相信自己只是一款保健品。而药品针对的是患者,保健品针对的则是普通消费者,这种身份上的模糊,让鸿茅药酒的潜在消费者群体呈现出几何级数的增长,取得市场销售奇迹,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而问题在于,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药品不可当做保健品售卖,药品应具有明确治疗效果,凡是药品都应该有明确的治疗方向,并附有详细的说明书。根据新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换言之,按照国家新广告法的要求,鸿茅药酒只能作为药品针对某种疾病治疗,不能宣传普及性疾病的预防。然而在鸿茅药酒各种类型的广告中,都没有做到这一点,反而把自身的功效标榜得无所不能,无病不治,完全就是“万能保健品”的广告套路。很显然,这已经涉嫌多重的违法违规。即便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也明白“是药三分毒”的道理,既然鸿茅药酒是药品,岂能当成是保健品经常性服用?这不是等于没病也天天吃药吗?
实际上,近年来鸿茅药酒因为故意模糊身份、夸大宣传等等问题,已经在全国很多省市遭受处罚,甚至是被暂停销售,但是因为其名气实在太大,大有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架势,并没有见有什么收敛。为此,我们除了呼吁消费者要认清鸿茅药酒的真实身份,谨慎购买之外,也期待各级监管部门依法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不能任由其继续忽悠下去了,毕竟药品当保健品卖,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说,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同样有害无益。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