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对业主权益的“忽视”

2016年11月04日 08:21   来源:四川新闻网   曲征

  “三年了,我们的房呢?”“外海,房子都没盖,有何脸面谈综合验收?”11月1日,因外海中央花园二期延期又不给任何期限,上百位业主集聚售楼处维权。最终,外海答复明年12月交房。(11月2日《齐鲁晚报》)

  实际上,外海延期交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自2009年开始,外海中央花园就因多次延期交房被媒体曝光。不过,曝光归曝光,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恶习”仍然没有改变,对于这种不诚信的开发商,业主们都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们住不上新房,有些业主只好一边背着高房贷,一边租住房屋居住,并且延期交房还直接影响到孩子上学。对业主而言,不只是经济上付出很多,还有精神上的折磨与消耗。尤其在目前高房价的背景之下,业主们既要肩负按揭的沉重负担,又要忍受无房可住的无奈与辛酸,换做谁心里也不会好受。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对于承担责任,开发商好像并不感兴趣,这从以下几点就看得出来。一是对维权的业主不是积极接待沟通,而是采取回避的方式。业主们在售楼处内呆了近一小时,却始终没有一个负责人出面商谈,售楼处只留几位置业顾问,办公室的门都锁着。可以看出,开发商莫说主动进行沟通给个说法,即便是业主们找上门来,人家也爱答不理。

  二是外海给出的一份《关于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延期公函》中,只通知业主无法完成综合验收要延期,却只字未提何时交房。且违约金具体如何支付,也闪烁其词。从中可见开发商缺少诚意。

  说来说去,在交房延期的背后,透露出开发商对于业主权益的忽视甚至傲慢。其原因,在楼房价格飞涨的语境之下,开发商不愁房子卖不出去,于是逐渐形成一种“丑女不愁嫁”的不良心态以及居高临下的强势姿态。此外,对于开发商违约之后的处罚缺少强硬手段,也是交房延期的一个原因。业主维权成本高,而开发商违约成本太低,都造成开发商对于业主权益不屑一顾。

  按理说,作为卖家,开发商应该树立市场威信,争取更多客户,毕竟,早交房也是一种楼房促销手段,但是,因为违规成本低,所以开发商或者将建房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因忙于其他资本盈利事项而故意拖延建房速度。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主动介入,努力维护业主权益,不能让业主单打独斗。一方面要监督开发商按期交房,一方面促使违约开发商,主动向业主明确交房时间、违约金具体支付方式以及如何解决业主孩子上学问题,还有一方面,就是向业主提供法律咨询,协助业主走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曲征)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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