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2016年“双11”期间零售价格行为的提示公告》,要求经营者无论在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明码标价,除了与往年一样,不得使用“仅限今日”“全网最低价”等误导性词语外,还特意强调,禁止“先提价再打折”的销售行为。(11月3日《南方都市报》)
“先提价再打折”,一些电商经营者屡试不爽的伎俩,并且,很多时候是屡教不改,必须进行严格监管与处罚。其实,历年的网购狂欢“痛并快乐着”——“点击”之快、“剁手”之痛……或出于电商的“诱惑”,或出于购物的冲动,“双11”总是管不住自己的手。法律赋予的“后悔权”或“反悔权”,不少人“选择性遗忘”,有的秉承吃亏是福,有的是怕麻烦,有的是维权不畅,也部分助长了电商不守信的嚣张气息。
电子商务,只有步入法治经济的快车道,才能“带电作业”,才能“充足电力”。风起云涌的电商以锐不可当之势飞速发展,在进行“量的积累”同时,正在孕育“质的飞跃”。然而,信用缺失是网购的“致命伤”,而带“伤”起飞潜伏着巨大风险与危险。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与法治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让诚信成为网络交易的内生品质,才能引领消费“向钱冲”。
“双11”必须告别“刷”存在感时代。近日,国家发改委同多家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在“双11”来临之际,正式向电商“毒瘤”宣战。“刷单”、“炒信”,一些电商弄虚作假的手段,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尤其是刷单产业化,见证“劣币驱逐良币”,破坏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生态。
“双11”,站在“信用经济+”风口。当网购经济的“量”已站在“互联网+”风口,网购经济及其消费的“质”必须站在“信用经济+”风口。或者讲,电商只有站在信用经济的肩膀上,才能成为“经济巨人”。让信用经济成为“良币”,并且给予市场提供“良币驱逐劣币”的机会,让“良币”的市场地位显著提升,让“劣币”的市场空间逐渐萎缩,更加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市场尊严的捍卫。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