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被拘留一点都不冤

2016年10月28日 07:57   来源:红网   宋鹏伟

  男子喝酒后挪车十几米也算醉驾?浙江宁波的何警官表示:“虽然十几米不过是几步的路程,表面上看起来,交警判他醉驾似乎有些冤枉他。实际上,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发生交通事故不过是瞬间的事,醉驾一米和一万米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交警处理的,就是这种行为。”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10月27日《钱江晚报》)

  究竟是怕堵了别人的车,还是看到了远方查酒驾的交警,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张某确实在酒后开车行驶了十几米,这就是酒驾无疑了。

  挪车也是开车,与是否出于好心并无关系,正如交警所说,醉驾一米和一万米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很多人恐怕不理解,毕竟路程越短,出现意外的概率也越小。这不能说没道理,但交警执法不应考虑这些因素,抓现行即可。原因很简单,所谓的“灵活处置”会带来极大的执法成本,更无法体现法治的威严。

  例如,有些人酒量好,喝一斤也能自如驾驶;有些人却不胜酒力,一瓶啤酒也能让他走不成直线,莫非交警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再如驾车距离的长短,没有全程监控,也是很难判断的,谁又敢保证这十几米内绝对不会出现意外?凡此种种,都不应出现在执法者的考虑范围内。

  国外亦是如此。高晓松曾讲过自己在美国的经历:与朋友喝酒后走出饭店,就被门口的交警盯上了,当他刚一发动汽车,迅速就被交警控制,进而受到了一系列的处罚。一米都没开,冤吗?不冤,因为你已经有了明确的驾驶意图,正在给意外发生创造条件。美国有些州甚至规定,连驾驶室前排放置打开的酒精产品都要受罚,目的就是为了让司机们提高警惕、远离红线,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酒驾的隔壁就是车祸,它会给生命和家庭带来重创。为了让人们远离这种可以避免的危险,执法必须“不讲人情”,因此警察做得没错,对酒驾的“零容忍”也就是最大程度地对公众安全负责。

  文/宋鹏伟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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