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的举报,也有免于公开的权利

2016年10月27日 07:48   来源:京华时报   

  9月11日,广西南宁的谢先生看到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包装袋正面显著位置用较大字体标着“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便买了一袋单价5元的雪饼。可是吃了雪饼并没转运,谢先生一气之下写了封实名投诉举报函寄给三个相关部门。不料,9月23日,谢先生在某微信群看到了他寄给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函,落款处姓名、电话等信息一并公开。

  吃旺旺雪饼运气没变旺,消费者于是觉得这是广告欺骗。这种认知是否成立,可以说见仁见智,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次郑重的公民举报。根据今年3月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那么,谢先生的举报信为何会出现在微信群里?9月27日,谢先生收到了南宁市江南区食药监局作出的《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这意味着他的举报信已经寄至该局,并且被拆开阅读。那么不管该局有怎样的说辞,都难逃泄露举报信的嫌疑。

  抹去“举报旺旺雪饼”新闻上的喧嚣,这其实是又一起对举报人保护乏力的案例。或许有人会说,“举报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变旺”,这本身就是一个无聊的举动,即便举报被公开也不必较真。这种观点看起来颇有道理,实际上却似是而非。因为,只要是公民采用合法手段向职能部门实名举报,不管举报内容如何,举报者都享有被保护的权利。即便是“不完美的举报”,也有免于被公开的权利。

  不能把“举报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变旺”当成笑话看,因为当郑重的举报成为网络调侃,这本身就是对实名举报者保护乏力的一个剪影。而此前来自最高检的一项材料更显示,约有七成举报者遭遇有形或隐形的打击报复,实名举报者比例更高。目前,谢先生已到南宁市明秀派出所报案。此事最终的走向如何,我们且拭目以待。但必须看到,如何保护实名举报者,仍是我们不得不直面的难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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