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应该考虑的是城市功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而不是用限制适龄儿童入学的方式控制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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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离关门不远了”。3年来,招生成了校长鲍远宝最头疼的事情。一边是日益空荡的校园,学生数量从1200人直线跌至700人,一边是在办公室落泪的家长,恳求他想想办法收留孩子入学。将这些孩子挡在门外的,并非是紧张的学位,而是一张卡片大小的《上海市居住证》。
在过去短短几年间,上海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的“冷热”转变,是十分值得深入剖析的。如何在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基础上,进行实现城市的人口发展战略,这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以前,媒体在报道北京出台的随迁子女入学门槛过高时,总拿上海作比较,希望北京能借鉴上海做法,开放随迁子女入学。但没有想到,上海反而“借鉴”了北京的做法,抬高了入学门槛。城市并不是没有条件容纳随迁子女,有的学校根本招不满学生,可是却不能招“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令人不安的是,北京、上海把上述做法当成新的经验大力推进。国家关于解决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也给这些大城市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国家只要求各地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全纳入,然而具体符合什么条件,全由地方决定。假使100人中只有10个人符合条件,也是符合条件,可这是解决随迁子女城市入学应该有的态度吗?
城市发展当然应该有自身的战略规划。但是,城市发展规划的实现不应以侵犯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为代价。即便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应该考虑的是城市功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而不是用限制适龄儿童入学的方式。随迁子女回到老家求学,就是新的留守儿童,问题比一直在老家生活的留守儿童更复杂,如果已经纳入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学校,无法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而这些学生在城市有入学需求,那不规范的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可能重出江湖。
城市也需要各行各业的人,不能只聚合所谓的精英人才。同时,“以教育控人”政策制造的留守儿童问题、随迁子女辍学问题、对城市和社会的抱怨问题,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教育公平是社会的基本公平,保障公民最基本的受教育权,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
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大城市的管理者,必须在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上制定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的具体政策。不尊重公民权利的控人措施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