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英雄名誉乃是司法本分

2016年10月21日 08:36   来源:北京日报   黄田田

  最高人民法院10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5个法院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的典型案例,倡导依法保护英雄人物,包括去世英雄人物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些案例之所以典型,在于其为司法部门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实践参考,更在于其以法治的方式树立起鲜明的价值导向,让公众清晰地看到:诋毁英烈、否定史实者,法理不容;鼓吹历史虚无主义者,必有代价;轻慢民族情感寄托者,必遭唾弃。以法治手段为英雄正名,就是在壮民族魂、正国家骨,昭示着社会公共价值的不可侵犯。

  我们崇尚英雄,不仅因为英雄引领了历史车轮的前进,更因为英雄身上闪亮的精神光芒,可以穿过岁月、直抵人心。但一段时间以来,总有一些人,或是打着“还原真相”“重新评价”的幌子,或是借着“学术研究”“历史考证”的名号,歪曲历史,裁剪事实,抹黑英雄。于是,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邱少云火中捐躯“不真实”,刘胡兰“精神有问题”,雷锋日记“全是造假”,虎门销烟的林则徐更是“把中国踹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所谓“欲亡其国,先灭其史”,某些人不遗余力将我们历史上的英雄污名化,其深层次动机无非是要混淆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判断,扰乱人们对历史的正确认知。从法律的层面对这股歪风邪气进行打击和纠偏,很有必要。

  英雄事迹并非不能考据,但必须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态度,言论自由也不是没有边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有一些价值需要坚守,总有一些底线不能突破,对英雄的尊敬就是其中之一。解构历史以沽名钓誉,扰乱视听来谋取私利,这种走偏的考证、泛化的自由,必为法治所不容。当年,在“自由化”浪潮下,苏联诸多英雄人物被污名化,党史国史被否定,国家也随之走向分崩离析。今天,我们为英雄名誉筑起法治铁壁,护卫民族情感和主流价值,正是为了铭记初心、坚守正道。

  1930年,年仅25岁的共产党人裘古怀,在狱中英勇就义。临终前,他给狱中的同志留下了一封绝笔信,信中写道:“同志们,壮大我们的革命武装力量争取胜利吧!胜利的时候,请不要忘记我们!”的确,面对英雄的舍生取义,我们能够给予的最好纪念就是铭记。珍视岁月长河中凝结的“精神珍珠”,向历史虚无主义大声说“不”,每个人才能成为负责任的现代公民。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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