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被广泛报道的一则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称,工商总局抽检结果显示,有效送检样品为497批次,不合格的172批次,不合格率为34.6%。其中,天猫商城不合格产品数为38件,居榜单前列,淘宝不合格商品为19件。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媒体的报道,此次抽检主要是针对消费投诉较多的商品,也就是说,不合格的概率要大得多。用这样抽检得出的数据去推导和换算网购商品的“总体不合格率”是不太科学的。退一步讲,就算可以推导换算,以吸引眼球的方式去报道、去渲染网购商品的抽检结果,是否恰当,也值得关注。
事实上,从近年来网购商品的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商品的质量还是电商企业的信誉,都在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提升、不断改进、不断出现新的变化。所以还存在一些不合格商品,一方面,与消费者对网购商品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从事电商业务的人群越来越广,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相关的监管手段还难以跟得上网购业务的发展有关;另一方面,面对快速发展的网购业务以及迅速崛起的网购平台,在如何治理和管理方面,还局限于把责任交给企业、把问题交给消费者的状态,而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共治机制。同时,在抽检的方式方法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太科学、合理的地方,容易给舆论和公众形成错觉,甚至给一些不太负责任的媒体钻空子、做文章、吸眼球。如在某一电商平台抽检出不合格商品和不合格率,就立即推算成所有电商平台都存在同样不合格商品和不合格率。显然,这样的推算是缺乏科学性的。
我们说,对网购商品存在的不合格产品问题,应当引起重视,也应当加大抽检力度,并通过一定的途径予以曝光。但是,这不是目的,目的应当是通过检查,提高各方对网购商品的关注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共治局面,而不是把矛盾全部交给企业,由企业来消化处理。如果这样,哪个企业也无力承受,更别说网购这种遍及面极广的销售平台了。就算关闭所有电商平台,不合格商品照样会存在,而且,可能会更多。
实际上,在如何治理和管理电商平台、提高网购产品质量方面,相关企业已经非常认真、非常用心、非常重视了。以阿里为例,其设立的“神秘抽检”机制,已能支持3000多项检测,一年平均发起十余万次抽检,花费更是超过了1个亿。其它电商企业,在这方面也有相当的投入。这也意味着,企业在这方面的责任心已经相当强了,能够做的都在积极地做,不该由企业承担的责任也在承担。如果再不坚持共治原则,理顺治理关系,把各方的责任都落实到位,就会对整个电商行业产生致命打击,对创业创新、共享经济发展、消费需求扩大、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等都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发生在电商平台上的这些不合格商品,电商平台只是最终反映。在这之前,实际已经形成了很多漏洞、很多缺口。譬如生产环节的抽检、运输中的检查、原材料进厂的把关等,如果是进口商品,还有海关、商检等等。所有这些环节,如果都能够严格把关,进入到电商平台的商品,可能就会合格率大幅提高。恰恰是,很多环节都失控了,都把问题交给了电商平台,把矛盾暴露在电商平台,似乎这一切问题都是电商造成的。没有电商,问题就不会存在一样。
应当感到欣慰的是,正是电商平台的出现,才让很多不合格商品暴露了出来,才使得消费者更加关注商品的质量,让有关方面更加重视商品的质量。那些在线下销售、但没有把问题暴露出来的商品,才是对消费者的最大伤害。切莫因为电商平台存在不合格商品,就认为是电商平台带来了商品的不合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何对网购商品进行抽检,也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很明显地,此次相关媒体报道的抽检不合格率,有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因为,线上不象线下,线上的电商平台大多规模很小,商品的代表性不强。只要抽检面达不到一定比例,用线下抽检的方式去衡量线上商品的合格情况,误差就会很大。所以,如何针对线上企业的实际,找出更加合理的抽检方法,对企业很重要,对相关职能部门也很重要。
同时,以“有罪推定”的方式去检查网购商品的质量情况,单一地公布抽检不合格率,似乎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更重要的,抽检结束、结果公布,就算任务完成,就把责任全推给电商企业,而不去认真落实各方责任,也不利于网购商品质量的提升。即便企业投入再多、监管再严,网购商品不合格的现象依然会存在。因为,源头存在问题,过程缺位很多。只靠电商企业一家来保证网购商品的质量,电商企业担不起这个责任,也不该承担这么多责任。共治才能共赢,共赢才能共享,共享才能共进。这是最基本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