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开创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

2016年10月10日 10: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周茂荣

  “一带一路”战略顺应了我国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趋势的客观要求。它体现“开放发展”理念,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必将把中国的对外开放提高到更加均衡、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

  一、顺应历史条件变化,深度融入世界经济

  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高度相互依存的格局,任何国家都不能脱离整个世界经济而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有敢于和善于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自己。中国之所以能成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大为增强,就是由于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坚定不移地奉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主动开放本国市场,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将本国经济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

  在经历2008年的国际金融大危机之后,经济全球化发展受挫,全球经济整体复苏乏力,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增长明显放慢甚至出现负增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增无减,加上恐怖主义、难民危机和地缘政治风险,使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与此同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极力组建TPP、TTIP等超大型经济一体化集团,旨在相互开放市场,并在WTO之外制定国际经贸新规则。

  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我国经济发展的内部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变,集中表现为以下方面:长期高速经济增长造成区域发展失衡、资源能源和环境约束等结构性矛盾加剧,土地价格、劳动成本快速上升,高端制造业发展不足,低端制造业却库存堆积,产能严重过剩,等等。这些说明,我国长期依靠“高投入带来高产出”的经济发展模式已难以持续,经济发展进入了增长速度换挡、经济结构调整阵痛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的“三期叠加”时期。要解决“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只有把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舍此别无他途。通过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可在原有主要面向发达国家开放基础上,向沿线60多个发展中国家实行双向开放,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将本国资源和市场与这些国家的丰富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和广阔市场结合起来,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增长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一带一路”建设将大幅提高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和层次

  其一,由以东部沿海地区开放为主向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并重转变。我国的对外开放经历了由创办经济特区到沿海、沿江到沿边开放,加入WTO才进入全面开放的阶段。由于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区位条件及开放意识等因素的差异,再加上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不同,我国对外开放总体上呈现出东快西慢、海强陆弱的格局。据有人统计,中西部地区面积占全国的86%,人口占全国的58%,而进出口贸易仅占全国的15%,利用外资仅占16%,沿边地区则更甚。“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使我国的对外开放由优先面向海洋到面向海洋与陆地并重,由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主向东部与中西部并重的格局转变。实际上,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东中西部有着不同的优势,可以发挥不同的作用:东部地区开放基础好,在高端人才、先进技术、优质商品与服务方面均具有优势,而且还是离岸商贸、跨境金融投资的策源地和运筹地;中部则具有重大装备制造、综合物流、人才培养的优势,具有成为新的对外开放高地的条件与潜力;西部地区是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通道、平台和载体,直接关系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成败。可以预期,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东部沿海地区的开放水平会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率先得以转型升级。与此同时,向西开放步伐会大大加快,中西部尤其沿边地区将由对外开放的边缘变成前沿。通过“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的统筹与协调,我国的对外开放将形成海陆统筹、东西互济、面向全球的均衡格局。

  其二,从以“引进来”为主到“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从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对外开放基本上是以“引进为主”,即通过开放本国市场和提供各种优惠甚至是“超国民待遇”来吸引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在经过30多年对外开放以后,目前国内部分行业如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光伏、风电及石化行业产能已严重过剩,资源能源对外依存度持续攀升到难以承受水平,依靠拼优惠、拼资源、损害环境的“两头在外”“三来一补”的加工贸易企业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且它们在劳动成本大幅上升之后也难以为继。这就需要我们改变以“引进来”为主的开放模式,将高水平的“引进来”和大规模的“走出去”密切结合起来。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核电、高铁、工程、机械等产业技术的相对成熟,已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准备了条件。

  “一带一路”沿线的60多个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要素禀赋各异,发展水平不一,但基本都处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过程当中,有着加强基础设施的强烈愿望和需求,这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发挥资金、技术、产业和市场优势提供了绝佳机会。我国可以通过“一带一路”战略与沿线国家的发展规划对接,共建产业园区,在当地投资设厂,以延伸产业链。同时还可结合各国发展需要,推动实施一批具有重要影响与很强带动力的合作项目。令人可喜的是,迄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组织表达了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望,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我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政府间合作协议,与20多国签署了开展机制化产能合作的协议,中老、中泰等泛亚铁路网建设开始启动,匈塞铁路、雅万高铁已陆续开工,中法英三方共建欣克利角核电项目最终投资协议也已于最近签署。

  其三、提高我国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一带一路”建设体现“开放发展”理念,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旨在通过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与沿线国家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一带一路”战略引领下的对外开放新阶段,我们不仅要为自己求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主动为沿线国家创造出经济发展的机遇,让沿线国家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红利。实现互利共赢,正是我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与美国曾推出的“新丝绸之路战略”以及日本的“丝绸之路外交”计划的最重要差别。为了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倡导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这表明我国正在向沿线国家提供国际公共产品。

  此外,通过共商共建“一带一路”,可以为我国实施自贸区战略创造条件,在当今区域集团化浪潮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我国亟需构建“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通过与沿线国家组建自贸区,可以为相互贸易与投资的扩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并有利于我国参与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高级研究员、“一带一路”研究团队负责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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