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黑名单”不能仅是一张名单(图)

2016年09月26日 11:05   来源:东方网   黄齐超

  为了制止不文明行为,2015年4月,国家旅游局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6类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在案”。这也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任性游客依旧屡见不鲜。在备受诟病的不文明行为面前,黑名单,为何震不住任性出游?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不同程度的不文明行为,怎么衡量?如何记录?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如何界定?这些问题都需厘清。(9月25日《工人日报》)

  游客在旅游行程中的不文明行为被记录在案,这被成为“游客黑名单”。很显然,“游客黑名单”制度的本意是惩戒不文明行为,震慑那些任性游客。可是,一年多过去了,黑名单制度并没有发挥预期的震慑力,难免让人失望。

  “游客黑名单”预期落空,首先与游客黑名单执行力度过于软弱有关。入选黑名单当然不是什么好事,《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把9条“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定为黑名单标准,但不文明的游客太多,不幸入选黑名单的概率太低。现实中,哪怕是游客的行为再恶劣,如果景区和导游不较真,如果媒体不介入曝光,如果公众不围观,不文明游客一般很难入榜。截至目前,仅有22位游客赫然在列,这足以证明落实黑名单的尴尬。所以,要想发挥黑名单的震慑力,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让黑名单离不文明游客太远。

  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旅游部门一方面应加大黑名单制度的宣传力度,形成一种文明出游的氛围,并拓宽举报渠道,让公众参与到不文明行为的举报中来;另一方面,也应从督促景区和旅行社入手,让他们拥有评议游客的权力,对不积极落实黑名单制度的旅行社和导游要惩戒。比如旅游部门采取具体措施,不仅让导游先讲解文明行为注意事项,且每天要对每一名游客文明行为加以评议,行程结束形成一个总的评价,交给旅行社。

  其次,黑名单的惩戒力度偏弱。22名游客入列“游客黑名单”,到底能产生什么后果?有什么不良影响?从目前来看,他们毫发无伤。按期初的制度设计,上了黑名单的不文明游客,今后的旅游乃至征信都会受到影响,但事实呢?他们恐怕不会受到牵连。游客黑名单不是失信黑名单,如果旅行社不拒绝为他们提供服务,景区门票又没实名,黑名单制度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游客黑名单”也就是一张名单而已嘛。由此可见,黑名单制度不仅要落到实处,而且惩戒力度还要加码。

  窃以为,要想让黑名单成为一道紧箍咒,还应对游客黑名单科学地分级,精准化处罚。比如对于影响较为恶劣的一级黑名单,旅行社不能为其提供服务,保险部门不能提供旅游保险产品,景区也可以在实名购票的基础上,对进入黑名单者说“不”。而对一些轻微的不文明行为,比如插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看似很轻微的不文明行为,也要在导游评议时将他们纳入黑名单,当然,处罚标准要轻一些。

  无论如何,“游客黑名单”绝能仅是一张挂在网上华而不实的名单。我们应完善这个制度,赋予它足够的惩戒力,让它成为一张促使游客提高自己旅游素养的警示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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