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高校文科考试应该有写作题

2016年09月23日 07:42   来源:光明日报   唐晓敏

  目前,高校文科的期末考试很多仍采用标准化的试题。一张试卷从填空、名词解释、判断,到选择、简答、论述题等应有尽有。而且,即使是论述题,往往也有“标准答案”,学生只能按照教材或教师所讲的来回答。这意味着,学生期末复习时,必须完全准确地将教材或教师所讲的内容背诵下来,不能有一点差错,只用了记忆一种能力,感受力、想象力、思维能力等其他能力都无从发挥。

  这种标准化的考试方式看似公平,实际上是以形式上的公平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公平。因为从答卷中看不出学生对所回答的问题有怎样的理解,更看不出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这种考试方式更不能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反而使很多学生形成了平时不学习,只在期末考试前背教材的习惯。作为高校文科教师,笔者觉得,高校文科考试方式方法应改进,加大主观性试题的比重,以考核学生的写作能力为主。因为写作不仅有实用的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

  写作体现思维能力。写作的过程不仅是整理自己所学知识的过程,也是形成自己独立见解的过程。美学家朱光潜指出,知识要借写作才能明确化。苏联心理学家维果斯基更是认为,思想并不是表达在词语里,而是实现在词语里。这就是说,写作能激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我们常常强调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但究竟怎样培养思维能力却没有明确的思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加强写作训练。

  写作能够对阅读起到引领作用。对此,朱光潜这样说:“看一部书,自以为懂了,可是到要拿笔撮要或加以批判时,就会发见对于那部书的知识还是模糊隐约的,对于那部书的见解还是不甚公平正确的,一经提笔写,就逼得你把它看仔细一点,认清楚一点。”这就是说,写作不仅是整理所学知识的过程,而且在引领阅读方面也有重要的价值。

  现代文科教学的一大问题是忽视写作能力的培养。基础语文教育中,写作的教学历来是薄弱的一环。教材中讲的写作知识非常贫乏,练习亦不得要领。高考的作文题目大都与学生的阅读生活无关,起不到引领学生阅读的作用。到了大学,即使是中文专业,写作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情况不应继续下去。大学的文科教学,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哲学专业,都应该“写作化”,多读多写、读写结合、以写领读,让学生通过文章写作来引领阅读、整理知识、激发思考,把写作当作展示自己知识、才华的方式。

  与之对应的是,教师批卷也应把学生的答题当作文来看待,着重看学生所答内容是否有新意、有文采。民国时期,学者钱穆在常州府中学堂读书期间,有一次地理课考试,老师吕思勉出了4道题目,每题25分,其中第3题是叙述长白山的地势军情。钱穆此前曾读过很多这方面的资料,因此对此题很感兴趣,下笔后思如泉涌,欲罢不能,直到交卷时,才发觉自己只答完了一题,结果却得到了不低的分数和老师详细的卷后批语。钱穆答这道题,是把这道题当作一篇文章来做的,调动了平素的积累,也展示了自己的才华,而吕思勉批卷则是用灵活的方式,对学生的创造力进行鼓励。这样的考试,值得我们借鉴。

  (作者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范戴芫)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山西非虚构写作的崛起    2016年07月19日
  • ·什么是好的创意写作课堂    2016年07月12日
  • ·小学生古文写作能成为药引吗?    2016年03月24日
  • ·请不要辜负你的学术和写作青春    2015年07月29日
  • ·什么才是写作的根本力量    2015年07月14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