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款买车,谁是谁非

2016年09月22日 07:48   来源:长沙晚报   

  24岁的重庆小伙王浩(化名)今年5月被确诊患尿毒症,向社会募捐,收到善款87226元。近日,一捐助者称,发现王浩买了一辆最低售价11万的SUV,很是不解甚至气愤。据悉,王浩确实患有尿毒症,他称没动捐款,买车钱是借的,准备跑网约车赚钱治病。对此网友争议很大,这是骗捐还是自强?(9月21日新华网)

  @耳朵: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慈善法》规定,禁止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性化。但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没有人能保证善款的正当、合理利用,甚至不排除诈捐、骗捐,这是网络个人求助的真实困境。

  @刚玉:既然可以借到钱买车,那为什么还要别人捐款?借钱看病不行吗?

  @小沫:对尿毒症患者王浩而言,不守规则的代价是直接的、巨大的:“善款买车”事件引起这么大争议,若以后再有困难,还有多少人会慷慨解囊?

  @陈广江:拿什么纾解“善款买车”的焦虑?他律重要,自律也很重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尊重捐赠者意愿等,是公益慈善的根本原则,也应是个人求助的基本规则。既然向社会求助,就该让渡部分隐私权,主动公开包括善款在内的相关信息,买车挣钱也行,但前提是要征得捐助者同意,谁不同意就要把其捐款退回。假如不守规则甚至诈捐、骗捐,轻者退回善款,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新《慈善法》等有相应规定。

  @白翎:微公益或网络公益能够最大化地发动慈善事业的民间力量,但倘若没有完善的机制为“善客”的爱心护航,公德被恶意消费的可能性将随之加大,如此,社会信任危机也将加剧。

  @杂志向:如果有一个善款使用报告机制,每一笔钱的去向都明明白白,就能有效避免乱用滥用挪用,还当事人一个清白,给公众一个明白。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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