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看警方监控”擦亮了治安管控的眼睛

2016年09月08日 14:02   来源: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日趋完善,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能有效震慑犯罪,并为破案提供帮助。当个人人身、财产等权利遭受侵害时,可否查看视频获取信息?广州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给出了肯定的回答。(9月7日《人民日报》)

  警方的监控视频,个人是不能查看的,这是视频管控的底线。这样的制度自从有了视频监控设备之后就一直执行。无论遇到突发情况的市民有多焦急,都是不能逾越这条底线的。应该说,如此规定的初心是良好的。这涉及到的是隐私问题。如果个人可以查看警方的监控视频了,就可能暴露别人的隐私。

  不过,不能查看警方监控视频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他人的隐私权,也给案件的侦破造成了困惑。案件侦破只是警察的“家务事”,当事人是不能参与的。也因此让本来可以找到的线索悄无声息的流失了,或者是本来可以快速破案的,等到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伤害已经不能挽回了。

  在遇到紧急的情况之下,允许市民查看警方的监控视频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走失的老人,走失的孩子,家里人都是十分熟悉的,哪怕只是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哪怕只是看到了模糊的脸庞,家里的亲人也能依据“熟悉的影子”,发现端倪,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就给破案节省了时间。而警方虽然是专业的,可是面对面广量大的视频,可能由于对于走失的老人和孩子很是陌生,而在查找视频蛛丝马迹的时候,一不小心忽略了最好的线索。因为,仅仅凭着一张照片是很难在视频找到走失人员踪迹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涉及危害的案件,还属于熟人作案。警方在查看视频的时候,或许也可能忽略这个环节。而当事人则不同了,在查看视频的时候,联系自己与熟人的矛盾,再加上在作案附近看到了熟人的视频身影,很可能就能将案件与熟人作案联系在一起,这样的侦破线索就会是很珍贵的了。

  当然,让个人遭遇紧急情况的时候查看警方的监控视频,有人也是反对的,认为可能让他人的隐私泄露。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在这个处处都是摄像头的时代,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视频里的“主演”。不过话又说过来,视频都是安置在公共场所的,在公共场所能有多少秘密?如果有的人真在公共监控里留下了“小秘密”,那也只能说明自己是不文明的。让个人查看警方监控视频,也是对这种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倒逼。把“小秘密”关起门来做,何必非在公共场所“献丑”?何况这也是可预防的,只要警方审批查看权时,多些谨慎就可以了。

  总体而言,在紧急情况下允许个人查看警方监控视频,是利大于弊的。这无形中提高了治安防控的“像素”,也擦亮了案件侦破的眼睛,让当事人参与进来,对于发现有效线索,节约办案时间,是有很大好处的。但愿这样的规定,能从广东走向全国。(郭元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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