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余条车主信息是从哪来的?

2016年09月06日 10:57   来源:东方网   罗瑞明

  为了拓展客户资源,重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的老板周密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平均每条信息的价格仅为1分钱。近日,周密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9月5日《检察日报》)

  公民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不能随意泄露和扩散,更不能买卖。购买他人信息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案无疑给人以警示,但是这20余万条车主个人信息是从哪来的?

  车主个人信息不同于一般,涉及到车牌照、车品牌、车主姓名、电话、地址、购车日期、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等,这些信息不要说是旁人,就是连车主自己也未必全记得,像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有多少人能记得准?毫不疑问,能提供此种信息的是车辆登记机构,掌握此信息的机构一旦出现“内鬼”,个人信息将作为筹码,通过关系人进行层层批发,提供者、贩卖者、购买者形成“一条龙”黑色利益带。

  垃圾和诈骗短信、电话多年来骚扰不断,虽说经过多次的多项整治,但仍然收效甚微:什么时候购房、保险、炒股电话多的让人受不了,甚至诈骗电话也异常的猖狂,大学生被骗,清华大学教授被骗,这些信息源是从那来?咨询公司的老板能购买20万条车主个人信息并非是个案,再次的提示出信息掌管部门存在漏洞。

  笔者作为车主对车辆登记略为知晓:4S点购车需要登记信息,购买保险需要登记信息,车上牌需要登记信息,车主个人信息大致落在这么几个部门。要查证这些信息的来源确实有点复杂,而购买者购买又是通过QQ群进行交易,销者的QQ名是个虚名,要找到此人难度也不小。但要此案光是抓到购买者,远不能说结案,还应进行深挖找出背后的提供者。

  现行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信息者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公安部门可以成立专案组,将其列为一大要案,以保障公民信息安全,以此揪出“内鬼”,震慑侵犯行为。

  信息源头的保护至关重要,此种保护不仅要靠纪律约束,制度健全,守口如瓶,更要靠法律防范,及时追究,绳之以法,让提供出售个人信息的“内鬼”们付出惨痛的代价,如此才能起到收住其的手,封住其的嘴,维护公民应有的权益。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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