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校园贷“猛虎”,不能只靠“武松”

2016年09月02日 07:27   来源:羊城晚报   阅尽

  面对校园贷乱象,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动站了出来。日前,该会发布《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对校园贷提出9项规定,要求审查借款用途,除助学、创业贷款等业务外,企业不得向学生提供其他用途的贷款。而且,学生借款须获家长或家属同意,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严禁裸照、暴力催收等非法催收。

  报道称,该文件是国内首份协会针对校园贷的规范通知,无疑具有标志意义。然而,行业协会因其民间的身份定位,它所颁布的规定对入会企业有一定约束力,但对未入会企业就难说了。正因为此,通知甫出就有校园贷平台对规定的合法性及约束力提出了质疑。

  校园贷是近年风靡高校的新事物,其主要对象为在校大学生。由于没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学生原本会被一般金融机构拒之门外。然而,大学生们又有着强烈的消费冲动。目前,全国在校大学生达700多万,有机构评估校园贷款规模可达千亿之巨。正因看中这个市场的潜力,名目繁多的校园贷借助网络平台竞相进驻高校。

  因法律空白和监管缺位,当下校园贷呈现出典型的蛮荒丛林特征,许多网贷平台打着“零首付”、“免息”的诱人幌子,实则是变相的高利贷;有些机构既不审查借贷方资质,亦不问贷款用途,以至贷款大多被学生们用作超前消费或炫耀性消费,不少学生由此掉进还贷陷阱而不能自拔。

  譬如,广州一位大二女生,只因想买手机,通过网贷借了3500元,从此陷入以借代还的恶性循环,短短数月,连本带息滚雪球般欠债达10万元。无奈之下,她走上“援交”赚钱的还债之路。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某,欠下60多万的校园网贷无力偿还,于今年3月跳楼身亡。类似极端案例,引发舆论的强烈反响。

  泥沙俱下的校园贷漩涡将诸多涉事未深的大学生卷入其中。它不仅打破了校园的宁静,不同程度误导一些学生的畸型消费观,也让毫无防范能力的学生陷入金融风险之中,付出惨痛的代价。可以说,校园贷乱象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为此,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敢于挺身而出,主动承担“自扫门前雪”的义务,其行为值得肯定和赞赏。

  但是,面对校园贷的蛮荒世界,民间性质的协会无异于孤身打虎的武松。他或能治服眼前的老虎,但对于更多为害校园的“虎”却无能为力。一则,作为地方性的行业自律组织,它对本地网贷企业的约束是种“软约束”,并不具有法律意义的强制性,况且也无执法权。二则,其区域性特征也限制了“民约民规”的显效范围,何况,即使在区域内还有未入会的企业。

  其实,此前教育部和银监会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发的文件,显然更具刚性约束。但是,媒体报道显示,它对当下校园贷乱象的治理效果似乎也有限,只是令一些公开的乱象更加隐蔽而已。作为民间借贷,而且又有网络平台的掩护,校园贷的定性、范围、服务对象及借贷规模等,显然亟需专业法律法规的框限,而这才是治理当下校园贷乱象最为迫切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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