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国企员工持股被偷吃

2016年08月23日 07:42   来源:长江日报   周俊生

  酝酿多时的国企员工持股试点意见终于落地,据媒体报道,由国资委拟定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已经下发。

  国资委表示,将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中,分别从中央企业选择10家,地方国有企业选择5至10家开展首批试点;首批试点原则上2016年启动实施,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一些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革时,企业职工就可持有股份。到了90年代,随着股票交易市场在我国建立,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可以从发行额度中切割出一块专门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发行。尽管那时候员工所持股份必须以现金购买,并且购买价格与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一样,但由于当时新股发行十分抢手,手里只要有新股就意味着能够发一笔财,因此企业职工都乐意购买。

  但是,正是由于新股奇货可居,而当时的发行是公开摇号抽签,使一些希望通过走关系得到新股的特殊人士无计可施,因此他们自然而然地把目光聚焦到了职工股上,只要与发行企业有点关系的,都可以向企业伸手索要职工股。这造成的后果是,职工股的持有人数量远远超过了企业在册职工,大量企业外部的特殊人士都假冒企业职工名列职工股名单之列。更有甚者,由于当时新股发行实行的是审批制,企业为了早日获批,把职工股作为送往权力部门的一块敲门砖,用它来打开审批的大门,造成了严重的腐败。中央在处理了一批非法获得企业职工股的党政官员以后,不得不于1998年果断决定停止职工股的发行。

  今天重启国有企业职工股试点,依然需要警惕的是各种具有特殊身份的特殊人士。当然,今天的股市比起20年前,其环境已经有很大变化,股票不再是奇货可居之物,特别是由于股市风险频频,人们对股票的需求不再像那时迫切了。但是,正是因为股市风险频频,而新股相对来说总能给持有者带来或多或少的利润,因此,当从“前门”得不到新股的时候,通过“后门”得到一些额度就会成为一些人的梦寐以求。在职工股出现以后,这种情况是否会卷土重来,这将成为这次试点的一个最大考验。

  最近几年,随着反腐倡廉的不断深入,党政官员向企业伸手索要职工股的情况应该会减少许多。但是,由于一些垄断企业完全可以凭借其对某种资源的垄断,向关联企业伸手索要职工股,这种情况一旦发生,职工股就很容易走上老路,成为各种不合法利益交换泛滥的领域。

  根据国资委的安排,此次能够进入试点的国企大多是央企,它们的雄厚背景使它们有足够的实力拒绝一些非分要求。当此次国企职工股开始试点的时候,不妨把各种困难、意外想得周全一些,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防范试点走偏。

  (作者为财经评论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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