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记者从业内获悉,继营改增、资源税之后,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成为下一步税改的最大看点,下半年有望获加速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将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8月8日《经济参考报》)
我国个税体制的“阿喀琉斯之踵”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工薪阶层担当了纳税主体。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公民个人收入的渠道已多元化,但是,因技术原因,税务部门难以在货币流通过程中设岗收税,税收大量流失。在现行税制之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未被充分考虑,比如两个收入万元的劳动者,一人需要赡养双亲或抚育后代,一人没有这方面的负担,但他们需要缴纳同样的个税,这被视为一种不公平的税制。【详细】
观点:个税改革不宜把抵扣作为重点
在个税中抵扣家庭养老和抚育等费用,这种设想虽很能体现民意,却混淆了税收与社会救济。目前,养老问题确实越来越突出,为了让人口年龄结构更合理,政策已放开生育二孩。但让民众老有所养、幼有所托,政府本来就负有兜底责任,如果因为家有老人而可以抵扣部分个税,实际上模糊了政府对养老的兜底责任。而国家既然确定了允许生二孩的政策,可考虑的是给予二孩家庭合理补贴,而不是抵扣个税。个税本是一种小税种,个人缴的税从数额上看也是有限的,抵扣下来的钱更少,并不足以承担养老和抚小的支出。何况一些中低收入者本就在免征个税范围内,而高收入者反而可以因养老抚小而少交税,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如果说因为某项合理支出而要求个税“抵扣”,那么能够“抵扣”的项目就可以不断增加,个税制度也将因承受不堪承受之重而支离破碎。【详细】
观点:“税前扣除”促进公平 ,是个税改革最大亮点
个税改革贵在维系“薪公平”。此番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当算“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既是一种让利于民、还利于民之举,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长期以来个税的一元化与一刀切,让其几乎成为“工薪税”,其调节功能与杠杆效应都有所弱化,而“做减法”就是剔除一些不公元素,让个税变得更轻松,在税制公平的轨道上前行。
个税改革要有提升“个税品质”的预期。个税品质如果形象一点讲,就是让个税承担起“劫富济贫”与“藏富于民”的双重功能。税前扣除“做减法”,既有个税“降负担”的改革初衷,又有个税品质“做乘法”的更高期待。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在降税减负的大趋势下,个税品质的提升,微观上讲,有利于个人家庭的“收支平衡”,保障家庭的必需消费等;宏观上讲,有利于总体的税收制度改革,有利于整体财税体制改革。【详细】
个税改革不妨成熟一项实施一项
“按家庭征缴”“家庭支出纳入抵扣”等改革思路,是有助于百姓得到实惠的,不能总是停留在讨论阶段,应考量各种因素,完善制度设计,尽快推进,成熟一项实施一项。实际上,各项家庭大宗支出负担抵扣个税在稽征标准设计、数据统计等多方面还有待完善。个税改革的大趋势、大方向是减税,而改革涉及的利益错综复杂,各种抵扣、各种退税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在大数据时代,应逐步把基础的数据库做好,逐步联通。【详细】
微言大义:
@123qsh:有钱买房的少缴税,没钱买房的多缴税,继续,继续……
@淋雨小梅:请问单身无房无孩的咋办?就该买单?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个人所得税因其实际承担者多为工薪阶层,被戏称为“工薪税”。个税改革朝着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方向推进,无论是在扩大税基还是在调节收入分配上,都是一种进步。具体到实际操作,改革要想真正体现政策意图,真正达到预期效果,恐怕还有赖于获取充分信息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讲,如何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应当是个税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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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