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分级弊大于利

2016年08月09日 07:25   来源:京华时报   □任孟山

  只要是来自财政方面的公共投入,就应该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幼儿园分列等级与差别收费,即使有某些积极作用,也需要认真评估是否还与时俱进。

  针对幼儿园评估分级和差异收费,上海市人大代表、闵行区教育局局长王浩此前提出了“关于取消本市幼儿园评估分等定级并差异收费的建议”,近日该建议得到上海市教委答复,称将幼儿园分别认定为二级、一级和示范园,是在专业质量上给予一定的认定,能让办园者清醒地认识到办园水平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明确幼儿园的发展方向。

  幼儿园分级不是上海独有的现象,其他地方一样存在。幼儿园评估分级这个通行的做法,和大学被分为“211”“985”等有些类似,表面上看,可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幼儿园和大学的发展,实际上人为造成了学校间的不平等。目前的政策大势是简政放权,评估分级应在此列,而且,只要评估分级存在,就可能产生寻租空间。以幼儿园为例,不同等级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同,级别越高的幼儿园自然收费越高,上海的二级园收费每月175元,示范园每月700元。应该讲,如此差别之下,不少幼儿园肯定有动力提高级别。据《东方早报》报道,有院长透露为升为一级园,从软件到硬件就准备了三年之久。

  如此长时间准备的投入,其软件和硬件,尤其是硬件资金是如何获得的?因为公办幼儿园的投入标准是有据可查的,尤其是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施政理念之下,如果对不同级别的幼儿园投入不一,是有违此理念的。学前教育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如果某个小区碰巧只有一家示范园,高收费标准并不一定是所有家长都认可的,但如果送到距离远一些的幼儿园,对孩子和家长都不方便。另外,等级界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择校,很多家长在择校问题上向来是不遗余力的,这种现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不合拍的。而且,同样会带来寻租空间。

  从根本上讲,国家财政提供的公共服务一方面具有兜底功能,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另一方面要体现出公平公正。改革开放至今,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归位日渐清晰,权力为权利服务的理念也逐步铺设到政策的各方面。从幼儿园的类别来讲,如果是由市场主体举办的学校,可以在价格层面上有所放开,让家长多些选择,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但如果是财政投入的学校,应该体现出公平公正,让纳税人获得均等化服务。幼儿园并非带有强制性的义务教育,但只要是来自财政方面的公共投入,就应该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幼儿园分列等级与差别收费,即使有某些积极作用,也需要认真评估是否还与时俱进。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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