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胶州一中高考生常升今年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但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免费师范生没有招满的情况下,常升竟然没有收到录取,后来才得知,他的志愿被室友兼挚友篡改,原因是两人报考了同一所大学,而常升的分数略高。目前,室友郭某的父亲已经承认此事系儿子所为,但他却要求常升一家写“谅解书”,无论事情如何发展,常升一家都不能追究郭某的责任。(8月3日《齐鲁晚报》)
金榜题名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同窗好友”和“挚友”偷改高考志愿,且恶意修改两次,不仅使常升再无修改机会,并直接导致常升高考落榜,改写了人生和命运,这已是人生的最大不幸。然而,事情败露后,作恶者及家长对常升不冷不热,没有诚意协助补救,也没有一个友好的态度,竟然提出两个让人无法接受的解决方法,一是赔偿十万元,二是动用“关系”让常升去当兵,何以服人?
其实,在媒体公开以后,事情本来已经有了转机。山东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建议让公安、学校、偷改志愿者郭某及其家长开出各种证明,但郭某的父亲拒绝出具证明,竟然要求常升写一份“谅解书”,要求常升放弃追究郭某的责任。郭某的父亲真是欺人太甚。因为,做错了事之后,积极帮助受害者补救,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是当事人应尽的责任,可是郭某的父亲竟然提出荒唐理由,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是可忍孰不可忍。
作恶者受到惩罚,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没有谁可以拿条件换取受害者不追究责任的权利。可是郭某的父亲却异想天开,竟然要挟常升放弃追究郭某的相关责任,希望以把郭某作恶的责任轻巧的撇开,结果,致使常升彻底丧失了恢复高考志愿和考上大学的机会。这足以说明郭某的父亲来者不善,更缺少最起码的规则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意识,也缺少对他人权利的最起码的尊重。对这种人,决不能迁就姑息。
事实上,作恶者若有悔意,当义不容辞的协助受害者,不能谈任何条件,不能讲任何价钱。同时,这也是作恶者减轻其罪责的一种方式,是获得受害者谅解的一种途径。可是郭某的父亲却并无发自内心的悔改意识,反而认为自己拿到了要挟常升的致命条件,可以讨价还价了,结果,害了常升,也加深了郭某的罪孽,更害了自己。郭某的父亲此举不仅是他人权利的蔑视,更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这种行为比郭某偷改常升的高考志愿更为恶劣,对这种一定要从严从重处理。
郭某的父亲蛮横霸道,以能够帮助常升开出证明相要挟,求常升写“谅解书”,想以此帮助郭某逃避法律的惩罚,郭某的父亲下错了赌注,不仅无形中又给常升造成了二次伤害,依法而言,也把自己搭进去了,也许郭某的父亲认为其能量大,可以搞掂一切,但是,这件事已经高度透明,变成公共事件,还能有暗箱操作的空间吗?
在整个事的处理过程中,郭某的父亲如此咄咄逼人,真不知道在郭某父亲的心理还有没有道德、良心、正义、法律意识等最基本的规则意识、秩序意识和法治敬畏意识,对这种无视社会公平正义、践踏社会公平正义的人,不狠狠地给点教训,不让其尝尝法律的厉害,不会轻易改变,也无法警示后来者。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