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应从“心”开始

2016年08月04日 08:09   来源:京华时报   陈之琪

  从根本上讲,文物保护责任不落实,缘于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比起需要进一步落实的文物保护机制,我们更需要对管理者的思想态度进行“修缮”。

  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随时间推移而留下的珍贵文物数不胜数。然而,我国的珍贵文物却一直遭到盗窃者的觊觎:2015年,国家文物局接报文物被盗窃、盗抢案件29起,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83起,接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安全案件(事故)22起。这样的数字令人忧心,应促使我们意识到文物保护行动迫在眉睫,万不可麻痹大意。

  据京华时报报道,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北清东陵半年之内两次被盗,而第二次被盗事件竟在清东陵被约谈整改期间发生,安保巡防制度不科学、技防力量薄弱成为导致文物被盗的主因。这样的恶劣事件说明,清东陵文物保护方面存在巨大漏洞,且“亡羊补牢”的行动也没有大力开展。这样敷衍了事的态度表明,文物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值得我们从源头上予以重视。

  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两次被盗缘于责任追究不到位,未真正触及问题实质;案件调查不到位,未深层次分析连续被盗的根源,未形成有效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措施;整改措施不到位,未从体制、机制上查找问题,未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有鉴于此类文物保护责任落不实的现象,今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明确了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将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并且要推动各地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这可说是做到了《为政》中的“道之以政”,其目的也正是在严格的制度之下,使各地有关部门强化文物保护的执行力、提升自身的精神觉悟,进一步做到“道之以德”。

  从根本上讲,文物保护责任不落实,缘于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在我们震惊于种种文物盗窃事件并为国家文物的流失感到痛心之时,管理者们更该扪心自问是否文物保护意识不牢,是否仅仅因为文物在自己身边见多不怪而生出懈怠心理,是否在思想上仅仅把文物保护当作一项寻常工作,而没有从内心认识到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文化的一大命根子。事实上,在文物保护上缺“心”少“弦”的事件早有发生。据报道,2014年8月开始,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下属几个部门搬进老城墙体内办公,尽管后来管理方声称利用的是原来预留的使用空间,不存在破坏文物的问题,但作为城墙的保护者竟然在城墙墙体内办公,的确有碍观瞻。正因此,有专家呼吁应当对这一内部空间进行回填,才更有利于维护城墙风貌的协调性,更好保护古城墙文化遗产。在文物保护上有没有“心”、是否多一点“心”,效果就会高下立判。

  做着自己所谓的“本职工作”,心却不在此处,其工作质量自然下降不说,其“为了”保护文物所做的种种努力则更是外强中干。因此,比起需要进一步落实的文物保护机制,我们更需要对管理者的思想态度进行“修缮”。如果人心懈怠,视文物如寻常物,那么“亡羊”之地将无法“补牢”。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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