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民间投资,一定要降息降准?

2016年08月04日 07:13   来源:红网   乔瑞庆

  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发文表示,下一步将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积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坚定不移降低各种企业成本,择机进一步实施降息、降准政策,加快民营银行审批节奏,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8月3日中国证券网)

  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58360亿元,同比增长9%,增速比1—5月回落0.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2.4个百分点;6月份当月增长7.3%,增速比5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速不但不快,而且有下滑势头。民间投资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民间投资增速不振,经济企稳的基础就不坚牢。提振民间投资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问题是如何提振?发改委政研室给出了药方。这方子中的一种药是“择机进一步实施降息、降准政策”。这应该调理宏观经济运行的常见药物。可以用,但不是必不可少,并且应当有条件使用。降息降准意味着货币的大量投放,短期小幅度使用对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投资有一定效果,长期而大幅度使用效果欠佳。一则货币量增加,构成通货膨胀压力;二则随着货币投放,利息一降再降,容易掉进“流动性陷阱”;三则市场形成货币投放预期,对货币政策过度依赖。因而降息降准的政策效应递减,使用次数越多,时间越长,效果越小。

  自2014年下半年至今,央行已经6次降准,6次降息,政策效果已经呈现出递减迹象。有央行官员表示中国企业已经出现“流动性陷阱”现象,并撰文对此进行深入分析。央行是清醒的,货币政策已经到了不能轻言“降息、降准”的时候。既然“流动性陷阱”已经出现,降息降准的意义已经不大,市场利率已经没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市场不应该再有降息降准的预期,市场主体也不要期望获取更低成本的贷款。

  “利之所在,虽有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利”是民间投资的根本、最直接、最持久的驱动力。提振民间投资,关键要让民间资本发现“利之所在”。利在哪里?不在经济学的设计中,不在政府官员的规划中,不在商人的臆想中,而在市场之上,在市场主体的供需互动中。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破除市场壁垒,降低投资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充分鼓励民间资本去在统一、有序、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中,进行一连串的市场交易,不断延展产业链条,拓展产业类型。

  如果不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逐利”积极性,何来投资积极性?如果没有投资积极性,即使降息降准,作用又几何呢?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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