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药品”当法规先行

2016年08月02日 0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天猫医药馆向在线商户发布通知,自8月1日起停止在线药品交易,一号店也已停止药品线上交易。

  【短评】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实体药店要在严格监管下经营,包括药品销售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药品质量安全等,都有一套成熟的机制。而“网售药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容易出现假药、滥售处方药等行为,影响药品质量安全。要想使“网售药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必须通过立法、确立药品满足互联网条件下安全流通的规则,如建立统一的网上药品零售平台、严格网售药品资质准入、健全药品流通监管码制度等,扎牢药品网络流通的篱笆。(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