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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背后的权责反思

2016年07月28日 11: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牛石静

  昨日,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杨晓东介绍,与近年同期相比,今年灾情明显偏重。截至昨日上午9时,各类灾害共造成全国1.37亿人次受灾,1074人死亡,624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40万间房屋倒塌,225万间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983亿元。(7月27日《新京报》)

  此次洪灾,河北灾区尤为严重,尤其是河北邢台暴雨洪水已经导致过多人死亡、数十万人受灾。洪灾虽已过去,但是对于洪灾的反思却不能停止。

  此次洪灾,有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今年多地遭受的降雨范围广、强度大、峰值高,很多地方降水超过历史数据。尤其是一些乡镇地处山区,地势比较险峻,居民居住也很分散,加上强降雨、山洪来临的时候,尤其是晚上大量的群众来不及转移,也造成了人员的伤亡。

  洪灾背后还有很多的人祸因素,一些地方多年没有发生大洪水,地方干部可能有麻痹大意的思想,一些干部群众包括企业员工防洪意识也比较薄弱,缺乏防洪避险经验,加之人为滥采乱挖、侵占河道、泄洪道修路建房,造成行洪能力差。

  当然,领导干部权责意识差,在责任落实上不到位也是很重要的原因。暴雨袭来时,个别领导干部重视不够,预判不足,对险情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怀有侥幸心理。甚至有的地方在泄洪时没有做好洪灾预警信息,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

  做好洪灾防范工作,第一时间传递洪灾预警信息,既是对老百姓知情权和切身利益的尊重,也是基层干部基本的责任要求。在自然灾害面前,“不可抗力”往往成为少数干部敷衍塞责的理由。然而,基层干部如果恪尽职守,充分履行角色义务,就能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领导干部多一份责任和担当,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就多一份安全和保障。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一场洪灾,既彰显着人性的善恶美丑,也见证着公共服务的成色,还提醒我们去反思和警醒,并及早去做那些该做的、能做的事情。如果前期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能够再完善一些,如果领导干部在执行过程中能够克服形式主义陋习、将制度善意落到实处,自然灾害所带来的伤害可能会小得多。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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