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校收取借道费的罪与无罪

2016年07月28日 07: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杨鑫宇

  乱收费的高校已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该事件背后反映的的师生诉求却是合理的,这一点需要得到应有的关注。

  7月初,武汉普降暴雨,严重内涝使得许多市区道路严重积水,市民被迫绕行。就在全城人民共抗水灾的当口,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这两所公立高校,对因积水被迫绕行校内道路的车辆收取3元/车的“借道费”。此举引起了市民的不满。有关部门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刻叫停了违规收费行为,并于近日对两所高校罚款。

  涉事大学收取“借道费”并未获得授权,涉嫌行政违法,被罚理所应当。这种近乎“发国难财”的行为在道德上也站不住脚。受灾居民不得不绕行校内道路,学校坐地起价显然是不地道的。

  然而,两校的师生却可能认为收费是在维护师生权益。校内人口密度高,师生经常穿梭于各栋建筑间,如果总有车辆来往穿行,必然会对师生日常生活带来困扰。早先,因为武汉各大高校都不收停车费,社会车辆把高校当做“免费停车场”,学校不堪其扰。2011年,武汉大学首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停车收费,并得到了许可,此后各高校纷纷效仿。但是,现有停车收费标准规定,各高校对停车时间低于30分钟的车辆应予免费放行,这就意味着社会车辆能够免费“穿行”高校。师生认为,对穿行车辆单独收费,是为了制止社会车辆抢占校园路权。

  公众的愤怒和学校师生的诉求都有道理。在水灾的紧急情况下,学校固然应为受灾群众考虑,和社会分享路权,共度难关。但是,平日里社会车辆随意穿行高校的现象也确实应得到遏制。有关部门需要以更合理的规定解决高校路权问题。比如,北京市内多数高校都允许社会车辆进出,但不论在校内时间多短,社会车辆都要缴纳停车费,此举避免了学校路权被社会车辆肆意挤占。

  公立高校该开放到何种地步是老生常谈。一方面,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学生和教师理应是校园的主人,他们授课、研究与学习的环境应得到充分保障;但另一方面,公立高校是社会公共事业的一部分,占地面积较大的高校,也必然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一定不便。

  此前,高校食堂、图书馆该不该对社会开放,都引发了高校师生和周边居民间的矛盾,与居民生活关系更大的路权引起争议,也在意料之中。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制度层面的精确设计,也需要师生和附近居民之间的互相理解。毕竟,如果没有水灾,没有多少人非要贪“免费穿行学校”这样的小便宜,如果没有对学校师生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学校也并不是非得赚这点“借道费”。乱收费的高校已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该事件背后反映的的师生诉求却是合理的,这一点需要得到应有的关注。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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