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困扰村民的“办酒风”,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天保镇天保村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出台了一份禁办除婚丧嫁娶以外无事酒的村规民约,全年为老百姓节约资金300余万元。
“办酒风”之害,很多地方都有切肤之痛,但能刹住歪风的不多。与其说天保村用村规民约勒住了沉重的份子钱,不如说唤醒了乡村基层自治的强大力量。在天保村抵制无事酒的过程中,村民的契约意识和自律意识被唤醒,“人人自愿”变成“人人遵守”。由此可见,只要有合适的挑头人和自治组织,村民就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智慧。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只要基层政府积极作为,让群众自治组织真正起到作用,相信会有越来越多乡村加入到移风易俗的时代潮流中。
(原载光明网 作者:陈广江 摘编: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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