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勒住份子钱绝非偶然

2016年07月22日 15:04   来源:人民网   郭文斌

  “我们初步算了一下,与往年相比,今年全村办酒席的场次减少了85%左右,为老百姓直接节约资金300余万元。”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天保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德明告诉记者,为村民节约如此之多份子钱的,是一份全体村民“签字画押”的“村规民约”。(7月21日《中国青年报 》)

  和许多农村一样,当地村民被各种名目的“办酒风”所困扰,也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 为了收回随出去的礼金,办酒席的名目越来越多,送出去的礼金也越来越多,越是送出去,越想收回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村规民约”勒住份子钱,让村民走出份子钱怪圈是值得肯定的。

  “村规民约”勒住份子钱并非个别。在淄博临淄区南太合村,红白喜事随份子只需要5毛钱,这个规矩已经坚持了30年。这也是村规所约定的。

  其实,看这个能够勒住份子钱的“村规民约”并没有什么“高大上”之感,且只有简单的三条,然而,却让村民受益。原来每年需要两万元的人情费,现在减少到两三千元。显然,村民已经从繁重的“份子钱”中解脱出来了。

  订立“村规民约”,并不难,许多农村都有,然而,真正严格按“村规民约”办得却很是罕见,这使得“村规民约”只有纸质意义,而很难落到实处。这次“村规民约”为何能勒住份子钱?在笔者看来,根因在“自愿” 。

  报道中说, 这份极为简单的“村规民约”,得到了全体村民的一致赞同,全村968户户主在“村规民约”上签下自己的姓名,并按上红手印。村民们之所以会“自愿”,是因为一方面深受份子钱之苦,他们需要找到一个“解脱”办法,“村规民约”就是最好的载体;另一方面也唯有“村规民约”才能让他们不再为“面子”受累。在农村,面子观念很强,固然我们可以斥之为“陋习”,但却根深蒂固的,很难在短时期内消除,况且,为面子而打肿脸充胖子也是人之常情。重要的是要帮助村民找到一个解决的路径。

  “村规民约”勒住份子钱只是村民自治的一种表现,值得借鉴的是,“村规民约”要想达到效果,首先要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之上;其次,村干部要抓准时机,摸准关键,顺水推舟,而不是靠行政的命令强推。任何“村规民约”均要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之上,否则,最终是不太可能会取得效果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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