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司机高勇驾驶满载大蒜的货车,从北京上高速公路返回济宁,在省外一路上均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免费政策,但在省内从济宁北高速公路收费站下高速时,却被要求缴纳210元的高速通行费。“我干了多年大蒜运输,走遍全国各地大蒜享受绿色通道免费,为啥唯独济宁收费?”(7月20日《齐鲁晚报》)
“蒜你狠”的余温尚未远去,如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直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大蒜在山东境内竟遭遇了干湿有别的“双重标准”。换言之,对于大蒜在流通环节出现的高速通行费,湿蒜继续免费,而干蒜则正式开启“收费模式”。虽说区区上百元的收费额度,算不上太高,但多少也会让公众感到心理上的不适,在感情上也难以接受。
客观而言,传统农业既是第一产业,更是基础性产业,农业的强大与否决定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内生动力与发展后劲。为了保障传统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性、优惠性政策,比如税收减免,比如财政补贴,再比如新闻中所说的流通环节实行高速通行免费等等。然而,在全国一盘棋实行“大蒜高速绿色通道”的大背景下,这一利好却在执行过程中陷入了“政策打折”的窘境。
公众之所以对干湿大蒜的“双重标准”存在较大的争议,一来,大蒜与生姜、洋葱、土豆一样,同属鲜活农产品范畴,存储方式相同,反季节运输时同样都会出现表皮干燥的现象,为何现在“同类不同命”,单单干皮大蒜就不能列入绿色通道减免范畴?而在国家制定的绿色通道减免名录中,大蒜早就在册在列,这是否又与国家大政方针相左相斥?二来,判别标准也太过儿戏。究竟何为干?何为湿?有关方面并未给出具体的判别标准,基本上还停留在“眼看手摸”的感官判定阶段。谁都知道,人的观感各有不同,就连同一收费站的不同员工,对于同一批大蒜的干湿认定可能都存在差异,这样又如何让人信服?再者说,由于干蒜易储存,装运更方便的优点,全年进入流通环节的干蒜占总运输量的90%,而“干湿标准”中“认湿不认干”的免费逻辑,无疑让国家对于大蒜的“免费流通政策”彻头彻尾地沦为了纸面福利,形同虚设。如此种种,不仅容易导致民意反弹,还会损害相关部门的社会形象,进而危及社会公信力。
既然国家层面,早就对鲜活农产品开启了绿色通道,给出了指导性意见,那么涉事部门理应循着这个方向,顺应免费政策的大势,而不能依着“某位领导”的性子突发奇想乱收费。但现在,涉事部门却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巧立名目来实现创收,尽管公众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被迫就范,缴费了事,但这并不代表“干湿标准”的收费依据就合理可行。应该说,高速公路,既是国家工程,更是民生事业、公益事业,承载着与生俱来的公益属性与社会责任感,这应是公共服务的题中要义,而不该见利忘义、金钱至上,将其当成创收敛财的工具和捷径。
说到底,干湿大蒜的“双重标准”,更像是地方规定与国家政策之间的一场博弈和角逐,到底谁更权威?谁才是最终依归?答案不言而喻。所以,职能部门还需对大蒜等争议较大的农产品进一步界定和明确,严格查处这种政策打折的乱象,如此,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与尊重,否则,只会制约大蒜等基础产业的稳定与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