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公布了该部联合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创业培训等一系列政策。(7月17日《新京报》)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个美好的图景,既符合农村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城市发展的趋势。而农民工返乡创业,也是农民工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据今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2015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774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同时,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创业正在农民工群体里兴起。
农民工返乡创业,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农民工多在城市中生活,熟悉和适合了城市的生活,要返乡也不是说走就能够走的,另一方面创业不同于打工,会有更多的失败,一旦创业失败,在经济上会出现问题,这也是农民工创业最为担心的。
应该说,农民工返乡创业有着天时地利人和,时机已经成熟了,许多农民工在城市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和技能,返乡创业会更有利于农民工发展。而农村的未来也离不开农民工返乡。现在在政策层面上给予农民工返乡更多的支持,这也就能够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毫无疑问,这次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在培训方面,将结合适合创业的绿色农产品经营、民族传统手工艺、乡村旅游、家庭农家乐或输入地市场与输出地资源能够有效对接的项目等。这是农村的特点相结合的;在政策支持和优惠方面是多利好多多。比如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还将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我很是赞赏的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目标定位得很准确,即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这里强调了农民工的“创业要求和愿望”,强调了“具备创业条件”,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工,换言之,是适合创业的农民工才会鼓励其“返乡创业”。
农民工的层次不尽相同,适合返乡创业的,鼓励他们回去;希望留在城市继续打工的,继续支持。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要多些鼓励,少些“强逼”,千万不要定指标,这样会伤了农民工。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