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这是该草案第一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审。它是我国政治社会中的大事,理应值得国人高度关注和重视。
众所周知,民法是社会生活的记载和表达,堪为民生的“百科全书”,从摇篮到坟墓的人生旅途中,须臾不可或缺。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市民生活基本行为规范。民法的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和社会文明的程度。
这里,不妨回顾我国民法制定的历程:我们先有了1981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3月8日颁布),后来才有了1986年的《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生效),它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里程碑。《民法通则》明确了四大原则,即:平等原则、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充任着民事基本法的角色。但受制于时代的局限,《民法通则》条文稀少、规范简单,调整范围也不周全,制度设计存有诸多缺陷。为填补这些不足,我国相继出台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等民事单行法。这些单行法连同《民法通则》,构成了一个较为松散的民法体系。跨度30年,从1986年出台《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草案)》2016年6月27日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从“通”则继而“总”则,一字之变折射出我国法治的进步。民法总则的编制,标志着一部规模宏大、体系新颖的民法典正在生成。法学界普遍认为:“《民法总则(草案)》的审议,是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奠基引路之举”,此言不虚矣!
这次民法总则的编制充分彰显出时代性、科学性和本土性,与我国国情紧扣契合。就以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而言,如果说,核心价值观中“民主、富强、文明、和谐”8个字是讲国家和民族的共同理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8个字是讲中华民族和每个公民应该有的道德水准,那么,剩下的8个字体现的其实都是民法精神:自由是民法的精神,平等是民法的精神,公正是民法的精神,法治更是民法的精神。法律是用来弘扬正气、惩治邪恶的,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一旦与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统一起来,那么,它无疑将服务于崇高的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
21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如果说,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那么,中国的民法典则应当成为21世纪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的代表。纵观我国《民法总则(草案)》,具有五个方面反映出互联网时代的特征:一、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二、预防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和扩散;三、有效规范个人信息的利用;四、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五、丰富权利公示方法。可以说,《民法总则(草案)》所涉及的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明确将数据信息列入其中,充分反映出21世纪网络时代的特征。
最高立法机关已明确:我国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争取到2020年形成我国统一的民法典。它已指明了一个愿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我国“民法典时代”已经开启。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