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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PPP改革发展 让民企“参与其中干”

2016年07月18日 08:51   来源:人民日报   萧 谷

  增强民企信心,让他们由“站在门外看”变为“参与其中干”,关键在于有针对性地推动PPP制度及配套改革

  PPP项目是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重要载体, 却遭遇了民企参与度不高的尴尬。增强民企信心,让他们由“站在门外看”变为“参与其中干”,关键在于有针对性地推动PPP制度及配套改革。

  首先,彻底拆除针对民企的准入门槛和壁垒,PPP模式才可能成为扭转民间投资下滑的利器。从促改革、惠民生的大局来看,如果民企只是充当看客,PPP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就会打折扣。可以这么说,没有民企充分参与的PPP是不完美的PPP。换言之,无论白猫还是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而抓住老鼠的前提,是应该给所有猫抓老鼠的机会。

  其次,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才能提升PPP项目对民企的吸引力。PPP项目盈利但不暴利是各方共识。一个让企业挣热钱获暴利的PPP项目不是一个成功的项目,但一个让企业挣不到合理回报的PPP项目也不可能有生命力。PPP项目投资规模这么大、周期又这么长,如果回报不合理,市场嗅觉灵敏的民企怎会出手?综合政企双方诉求,可以考虑建立一种动态调整的“区间弹性定价”机制,给企业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上下限,同时引入绩效评价机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调整投资回报率。

  对民企来说,PPP项目要增强吸引力,除了提高回报率,还要降成本。眼下,融资成本高企已成为民企投资PPP项目的一大掣肘。当然,解决这一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近日,随着险资可参与PPP,促进PPP融资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的改革开始加力。我们期待改革能较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此外,降低风险,民间资本才能增强投资PPP项目的信心。建立完善PPP项目履约保障机制,才能有效消减民营企业被套牢的顾虑。一方面可以考虑设立PPP项目履约保障基金,在政府财政补贴难以到位或调价机制无法及时启动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收益。另一方面,也不妨在PPP项目领域建立信用约束机制,支持相关评级机构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为民企参与PPP项目提供参考,约束地方政府的不守信行为。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民企才能踏踏实实地干。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认为,PPP就是政府要少花钱甚至不花钱降低财政风险,社会资本要盈利就该承担风险。但相对于PPP项目不可能太高的收益率,风险过大,企业肯定不愿干。实际上,建立起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对PPP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原则上政企双方应该由对风险更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比如政府应承担政策变更等风险,就可以通过制定对PPP的预算管理制度,将项目政府付费或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人大决议确认,以此来消减民企最担心的政府换届换人风险。而对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成本、质量等风险,那就应由企业承担。

  总之,要通过加快PPP改革发展,为民企出手投资PPP项目壮胆,更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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