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得众则得国 失众则失国

2016年07月18日 08:10   来源:光明日报   孔德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正所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诚哉斯言!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秉承“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的理念,团结带领广大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胜利。

  “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语出《大学》,是儒家一以贯之的政治主张,意思是说得到民众的支持就能得到政权,失去民众的支持就会失去政权。孟子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所以,“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的本质是“民心向背”。执政者欲得民心,就必须“以民为本”。

  自殷代神权政治退出历史舞台后,周代统治者总结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治国理念。《左传》中记载了不少“重民轻神”的言论,反映了当时涌动着一股民本主义思潮。春秋战国的社会转型期,执政理念从重神转为重民,官员任职由世袭转为流动,政权的基础不再由神灵与世袭贵族决定,而是取决于民众的支持。战国中期,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的论断,把民本思想推向高潮。国以民为本,社稷为民而立,国君的尊贵取决于民众的支持与社稷的存亡。执政者要保住位,就要稳社稷,欲稳社稷就必须“以民为本”。

  执政者是人,民众也是人。既然都是人,心同理同,就有同类意识。“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在孝、悌、慈三件事上,执政者率先做到了,老百姓也就做到了。工匠制作方器,度之以矩使之方,执政者施政也一样,要考虑到上下左右,均齐四方,此即所谓“絜矩之道”。

  “絜矩之道”要求执政者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君民同好恶,共患难,同甘苦,共命运。只有这样,才可以构建起“家国命运共同体”。但是有时候做到同甘共苦还不够,执政者还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孔子说:“宽则得众。”宽容、礼让,与民不争,执政者以更大的包容心,才能肩负起执政为民的责任。

  民心向背决定事业成败。《孟子·梁惠王下》记载,孟子给齐宣王讲了一堆仁政的道理,但齐宣王以自己有一些缺点推脱无法行仁政,其中一个缺点是“寡人好货”。孟子说,王好货(贪财)不要紧,但你只要“与百姓同之”,使百姓富起来,就可以得到百姓拥护,从而一起实现王道大业。齐宣王又说了一个缺点,“寡人好色”。孟子说,当年古公亶父喜欢美女,但是他能想到百姓,使“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如今,“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不也可以与百姓一起实现王道吗?可见,得民心的关键取决于,执政者不能自己得好处而置百姓于不顾。

  在与梁惠王的对话中,孟子详细阐发了如何做才能“得众”。梁惠王自认为执政很用心,但是效果却不好,依然是“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孟子尖锐地批评梁惠王“庖有肥肉,厩有肥马”,但是“民有饥色,野有饿莩”,你这是在“率兽而食人”啊!当百姓的生存困境与统治者的奢靡腐化同时显现之时,也是失民心的政治危机爆发之际。梁惠王没有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因而无法获得民众支持。孟子给出了“得民心”的方案就是,仁爱之君制民之产,施行仁政,满足民众需求。唯此,百姓才可能与执政者齐心协力实现王道。

  古往今来,王朝变换与政权更迭无不从正反两种例子诠释着“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西周以殷为鉴,“民惟邦本”,开创了礼乐文明的繁盛。西汉吸取秦朝暴政的教训,“与民休息”,崇儒学,奠定大汉基业。唐代谨记隋亡之殇,魏征更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劝谏唐太宗戒骄戒慎,终成贞观之治。历史规律告诉我们,只有执政者“不忘初心”,不以一己之私侵夺百姓之利,才可以“得民心”“得民众”,进而“得国”“得天下”。“故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己用,为己死,不可得也。”如果国君罔顾民众利益,还想得到民众拥护,那注定是“失众”“失国”之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号召全党:“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人民本色的庄严承诺,也是自觉传承古代优秀治国思想的表现。只有“不忘初心”,始终保持“人民本色”,坚持“人民立场”,维护“人民利益”,才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孟子研究院尼山学者特聘专家)

(责任编辑:邓浩)

闁告帒妫旈棅鈺呭礆鐢喚绐�
延伸阅读
  • ·孟子思想传承的魂魄在民间    2015年01月05日
  • ·如何克服恶的天性    2013年06月24日
  • ·达则独善其身    2015年11月02日
  • ·弘扬“义以为上”的传统美德    2014年05月30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