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权同样需要约束

2016年07月15日 07:26   来源:长江日报   □ 朱昌俊(成都 媒体人)

  在特大城市限制人口、中小城镇扩容的情况下,一些中小城镇迫切希望加速发展,纷纷提出2020年、2030年人口倍增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5月,全国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规划人口达34亿。(7月13日新华社)

  34亿的规划人口,显然存在着明显的“失真”和“贪大”。其原因,或许与城市的定位不准有关,但在现阶段,城市规划“臃肿”现象的出现,其根源仍在于规划本身严肃性的缺乏和规划权的分配失当。

  这一点已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视。今年2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然而实际情况是,每一份不切实际的城市规划的出台,其背后都存在着绕开程序的问题。

  与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规划人口”对应的是,近年来各地的“空城”现象愈发多见,这是不切实际的城市规划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而规划的衔接不畅和严肃性不足,也在客观上加剧了规划的非理性。当然,城市主政者对城市的规划人口、面积有贪大的喜好,也仍是由于一种粗放的发展理念在作祟。

  应该说,城市规划贪大的风气的流行,还不止由于规划权的约束不足,而是与整个城市的权力运行有关。毕竟,一些地方政府动辄“造城”,发展冲动是其一,更反映出其配置资源的能力确实很强大,所以对城市远期发展抱以盲目乐观就不足为奇。这一方面激发了政府不切实际的“造城”冲动,另一方面又限制了市场力量对于城镇化的推动,而导致城市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远远超出城市发展能力的“城市规划”,小则使得规划失去了应有的指导意义,毫无权威可言,大则是进一步加剧了城市发展的泡沫,导致浪费与经济风险。对于这种很明显的规划冲动,首先还得在规划权的制衡上下功夫。常识是,越是受到约束的权力,其“乱来”的几率就越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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